虽然爱孩子,但李父有些事有自己的坚持,直到外面彻底传来太平的消息后,李父才带着李承业跟着寨子里的人一起回了苗寨。
此时已是两年后,李承业七岁了。
江山已经改朝换代,如今已是大周的天下,周太祖做皇帝,和李承业印象中的一样。
这下子他更确定了,这就是同一个时代,他的确是重生了。
没有人住的房子朽得快,房子久未住人,回来以后,李父带着李承业上上下下好好修葺了一番,才能勉强看得过去。
“爹,听说镇子上集市已经开了,咱们明天去镇子上赶集好不?”李承业边帮忙擦洗桌椅,边道。
停顿了一会儿后,又有些落寞的脆声补充:“听大毛他们说镇上可热闹了,我也想去看看,哪怕什么都不买也行。”
提起赶集,李父有些恍然,随即笑了笑,温声道:“也是,你从出生起还没去过镇上呢,世道乱了这么几年也没机会,也是时候带你去镇上看看了,爹也得去镇上棺材铺和义庄看看他们开门了没有,好寻活计。”
这就算是应下了。
李父嘴里的活计便是做赶尸匠,主顾是不和他们这种人直接对接的,一般会去镇上义庄或者棺材铺寻掌柜的,然后掌柜的接了活再来给他们送信,委托他们。
这中间由铺子经手了一道,自然得刮一层佣金下来,到他们手里的时候,真真正正就只剩个辛苦钱了。
但李父对此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妥,像他这样的身份,能有一份谋生的行当干,已经觉得很满足了,不敢奢求更多。
李承业看着养父这幅十足认命的模样,心里有些心酸难受,像养父这样的人,都已经对命运如此妥协,如此顺从了,最后也依然没有一个好下场。
实在是命运不公!
第二日天还未亮,李父便喊了李承业起来,苗寨离镇子远,不早点起来的话,晚上便来不及赶回来了。
若是在镇上过夜,他们可没有足够的银钱住客栈,只能露宿街头,说不定还得被巡逻的和打更的驱赶。
因此苗寨中人若是要去赶集,天不亮就要起来。
李承业早盼着这一天了,也不赖床,迷糊了一会儿后,便利索的翻身下床洗漱。
冰冰凉的冷水一激,立刻便彻底清醒了。
远处丛山环绕在黎明前的晨雾中,晕染成一团,看不清模样。
父子两人往外走的时候,才现今日赶集的人还真不少,估摸都是这几年在山上憋狠了,想出去看看热闹。
路上三三两两的人彼此打了招呼,便闷头赶路。
大家虽然知道太平了,但还拿捏不准外面的形势,把家里能卖钱的草药蛇虫之类的都带上了,就指望能去外面换几个活钱,买点粮食回来。
山里人脚程耐力自是不用说,饶是如此,到镇上的时候,也已经天光大亮,差不多快巳时过半了。
李承业一路小跑着追赶,走得很是辛苦,眼看终于到了镇上,实在是走不动了,扶着腰,喘着粗气道:“爹,咱们歇会儿再走吧,我实在是走不动了。”
李父擦了擦头上的汗点头,“行,歇会儿吧,正好把早饭吃了,你也饿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