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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7嚴嵩,老了

明朝景泰元年,朝廷以邊圉事殷,令天下生員納粟上馬者,許入監。

其上選事例,與歲貢同。

這就是明朝次允許以納貢的形式入監,而入監的目的自然是以國子監生的名義進入仕途,雖然品級不高,但畢竟有了官身。

此例行四年後暫罷,但是在成化二年,南京生大饑荒,守臣建議,令官員軍民子孫納粟入監。

由此,納貢成為常例,在朝廷缺乏糧食、馬匹甚至草料的時候,都會按此例執行。

雖然正統讀書人對此頗多非議,甚至禮部尚書姚夔上奏:“切惟國子監乃育才之地,朝廷資以致治,近因各處起送四十歲並納草納馬生員,動以萬計,已不勝其濫,今又行此,將使天下以貨為賢,士風日趨於陋。”

對此,明憲宗以為然,再次停止生員吏典上納事例,但是之後弘治、正德乃至嘉靖朝,每當朝廷需要時無不以此解決物資緊缺的難題。

現在,葛縉再次以京營缺馬而太僕寺難以籌措為理由,申請兵部上奏此事。

楊博知道,這份奏疏上去,嘉靖皇帝那裡肯定是會答應的,至於旁人的非議,還是由他們吧。

作為兵部,解決軍方難題才是正務,至於非議,當這些人升到高位又面臨此難題時,納貢依舊是最後,唯一的解決法子。

細細看完張守直的條陳,和以往慣例一樣,京衛武學生員有願納銀納馬入監者,取武學師生並該衛所保結已應舉者納銀二百四十兩,未應舉者銀三百二十兩,民間及軍餘也可按此辦理,來京納貢。

在職武將也可以納貢獲得升遷,鎮撫要銀一百兩,指揮需銀一百四十兩,都指揮以上納銀二百兩,若已立功一年至四年者,各照年限職品遞減......

在外衛所軍餘有願充承差者、印吏、役者,布政司知印納銀一百兩,馬以四匹,外貼銀八兩;都司知印及布按二司承差銀八十兩,馬以三匹,外貼銀十兩;都司承差銀七十兩,馬以三匹;布按二司吏與銀六十,酌馬以二匹,外貼銀十兩;都司及各府死馬寺行太僕寺鹽運司吏典銀四十兩,馬以一匹,外貼銀十四兩。

各司府領幷州縣吏典銀二十兩,衛所吏典十五兩,供於本省府納免其考選候缺參補。

可以說,只要願意出銀子納貢,幾乎可以買到全部中低階吏職,甚至普通人納貢二十兩銀子,就可以授以冠帶。

其實,授以冠帶的納貢雖少,卻是很大的一塊收入。

地方上商戶甚至小地主,只要有財力都會選擇此項,因為給了這筆銀子,就意味著他們可以和讀書人一樣,公開穿戴以前不能使用的材質製作的衣服。

在封建社會時期,人們的衣著不僅是美的體現,更能表現出自己的身份地位,是一種身份的象徵。

明初,朱元章更是建立了十分嚴苛地服飾等級制度,不同人群的衣著特點有明顯的不同。

比如商人群體,朱元章出身貧寒,自幼見慣了唯利是圖的商人,所以對他們十分鄙夷,在登基之後也想盡辦法打擊商人的展,比如推行重農抑商政策、沒有建立完善的商稅體系等。

但是最重要的就是,朱元章將商人從服飾上與其他百姓區分開來,不允許善根穿戴絲織品,以此打壓商人的地位。

要打破這種桎梏,要麼就是商人家庭出現讀書苗子獲得出身,要麼就是以納貢的方式解除這種限制。

實際上,按照朱元章本心,納貢制度應該是不被允許的,只不過後代子孫在面對實在難以解決的困難時,似乎也找不到更好的法子。

“既是按照舊例,我也沒什麼好說的。”

楊博已經看過了條陳,也知道這主意應該是張守直和葛縉商量後的結果,自然不能輕易否決,即便他內心其實不想使用這個法子。

看向葛縉,楊博說道:“葛侍郎,此奏疏有你草擬,到時候我遞交上去。”

“是,大人。”

葛縉和楊博一樣,都是兩榜進士出身,要說對於納貢沒有想法是不可能的,可是坐在這個位置上,想的只能是如何解決問題。

京營缺馬的原因,他透過調查已經知曉,可又能如何?

還不是隻能想盡辦法從太僕寺再湊一批馬匹,哪怕幾年後這些馬匹又沒了,到時候的接任者繼續想辦法湊就是了。

......

南京城外一所破敗的小廟一改往常冷清,廟外幾個身強力壯的武士站在四周,監視著周遭一舉一動,十來匹馬兒韁繩被綁在樹上,時不時有馬嘶聲傳來。

“我就說嚴嵩那老傢伙沒安好心,這幾年我們費了多大的勁打通了長江沿岸的商路,他們這是一上手就像掐住九江,搶咱們的生意。”

一個魁梧的漢子低聲咒罵著。

“好了,現在說這些有什麼用,還是想想京城下文後咱們該怎麼反應。”

又一個體型富態的胖子開口勸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