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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章 媧神苗裔(15)

楊從循做夢也沒想到,博烈覺昌口中的答案竟然是如此簡單,如此……另類。

在博烈覺昌看來,世間的神仙妖魔不過是一群修煉出火候,有幾分本事的精怪而已。

無論是神仙還是妖魔,同樣需要人類崇拜與供奉。

神仙會庇護降福給跪拜在神像面前的信徒,而妖魔也會獎勵回應那些獻上豐厚祭品的爪牙。

胃口不大,容易滿足,收下禮物就辦事的是神仙;

貪得無厭,難以饜飽,光拿好處不辦事的是妖魔!

倘是與人為善的神仙,不妨折節相交一番,多結條善緣,想來未嘗不錯。

碰上光吃不拉的妖魔,乾脆弄條大棒在手,唯當頭棒喝,方能教其向善!

只須牛羊豬就肯布雲施雨的是龍王;

要吃童男童女才肯降雨生風的是妖龍!

供上豬就天陰落雨,再跪下多喊幾聲“龍王顯靈,護佑蒼生”也在情理之中;

要是供上福物都不見半星雨點,大可把東西原樣端走,多半還要回頭再罵一句“這龍瞎眼”!

答案就是這麼簡單。

“說來慚愧,老身雖在人前自詡為女媧大神選出的勇士,但咱卻從未親眼見過女媧大神,畢竟女媧大神在人間行走活動是在老身出生之前很久很久的事了。”

聽博烈覺昌說,女媧大神所處的時代已經久遠到無法用年頭來計數的上古洪荒。

洪荒時中土是精怪們的樂園,各種遠古兇獸按照實力與愛好,逐一瓜分切割世上每一寸山巒、湖海、江河、密林、草原與沼澤,殘酷壓迫並奴役自己領土上所有生靈。

這其中,勢力最大地盤最廣的頂級兇獸便是以‘四凶六魔八怪’為代表的十八妖王。

什麼?你問這時的人類在哪裡?

呵呵。

在那些遠古兇獸尚未染指的犄角旮旯裡,才有少數人類蜷縮其中苟延殘喘。

只因人類是一種先天弱勢的動物。

相較那些體量動輒成千上萬斤,亦或可以憑藉雙翅就在空中穿梭翱翔的遠古兇獸,人類無論是力量還是敏捷都太過渺小,實在微不足道。

然而先天身體不足卻不代表後天表現乏力。

天生一短,則必有所長!

缺乏力量與敏捷的人類擁有遠古兇獸無法比擬的靈巧!

因為人的手掌是可以分開五根手指活動的!

對於那些身軀龐大的兇獸,一隻爪子只要能抓石塊,能握住樹幹就足夠了,至於樹幹是粗是細石塊是方是圓,那都不重要。

可對人類而言,原本粗壯的樹幹可以用石塊一點點砍伐雕琢成不能負擔兇獸體重的細杆。

再往上面放一點足夠誘惑兇獸的誘餌,這根原本足以容納兇獸立足其上的樹幹就會變成摔前者一個跟頭的陷阱!

身軀這麼沉,一旦摔倒,再想站起來就沒那麼容易了。

就這樣,第一頭遠古兇獸終於‘稀裡糊塗’得死在人類設下的陷阱之中。

之後,獸肉被人類拿來滋補身體,皮毛用來縫製鎧甲,而兇獸堅硬的爪牙骨骼更是打磨武器的上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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