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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回家

《大明律》:“凡私放錢債及典當財物,每月取利並不得過三分,年月雖多,不過一本一利。違者笞四十,以餘利計贓,重者坐贓論罪,杖一百。”

按照明朝這條法律,官府是允許民間借貸,只是規定了利息,也就是每月取利不得過三分,用現在的話來說就是,官府允許的借款利率是月息3%,年化利息就是36%。

另外還有一條補充規定,那就是借貸生,無論多長時間,都不能過一本一利,也就是利息不能過本金。

這條補充條款,其實也是對借款人借錢後一時還不起錢進行的一個保護。

不過規定是死的,人是活的。

對於專門做放錢生意的人家來說,借據時間自然不會過三年,大多都是以月為單位簽訂借據,到期就要重新籤借據,哪可能真的按照一本一利的規矩來辦事兒。

魏廣德看書的時候自然是知道的,實際上他看到這段的時候還在驚歎,後世不少民間借貸,大抵都是一角,兩角的月息,拉到大明朝那就是四十鞭子。

只是利滾利這個,後世大多都是到期轉貸,還不起的利息也就被滾進本金當中,民間放水錢那些到是有這個說法,好,那就是一百個板子。

四十鞭子就已經皮開肉綻,還有個一百板子,那基本上人就沒了。

這些都是書面上的,或者說官面上這麼執行,不過魏廣德還是清楚,民間借貸月息五分都算公道了,因為沒人會按照三分息借錢。

對於張宏福提到的不做什麼生意,直接放錢出去,魏廣德這個時候有了一點興趣。

“有抵押嗎?”

魏廣德心動了,自然要問清楚。

“當然有,沒抵押誰敢借,房子鋪子,最好的還是田地,還不起就拿東西抵債。”

張宏福嘿嘿笑著說道,“你有興趣,我回去問問二叔,看他怎麼說,畢竟不是時時刻刻有人需要銀子週轉。”

魏廣德微微點頭。

魏廣德回到家裡的時候,心中也大抵定下來了。

從老爹手裡拿到銀子,就放五千兩出去,一年的利息也有三千兩。

其實,這個時候,魏廣德最擔心的還是銀子借不出去。

回家路上,張宏福也和他講了講現在民間借貸的情況,大抵還是農戶借貸較多。

每年夏稅到秋收這段時間裡,農戶往往手裡沒錢沒糧,這個時候就只能去借貸,期望緩過這段時間的拮据。

商人借錢就沒個準頭了,那都是遇到大機遇大生意,手裡資本又不夠。

一句話,讓魏廣德彆著急放錢出去,這也是得等待合適的時機。

回家的時候,老爹已經回來了。

今晚魏老爹可沒像昨天那樣喝個酩酊大醉,這會兒清醒著,坐在堂屋裡喝茶。

魏廣德進門,就看見老爹樂呵呵的,不禁開口問道:“爹啊,任命文書拿到了?”

“拿到了,你哥也要接管百戶所,不容易啊,我還以為要一輩子呆在那裡。”

魏老爹情緒不錯,昨天晚上還看到的皺紋這個時候也舒展開來。

好吧,人逢喜事精神爽,或許就是說的現在老爹的情形。

“那你和舅舅就要搬到九江城,大哥和表哥繼續呆在彭澤?”

魏廣德走到下位置,一屁股坐下後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