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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70章 959馮保折騰陸樹聲

第87o章 959馮保折騰6樹聲

張居正在萬曆初期進行了一次大改革,其中內容非常之多。

不過對於魏廣德來說,他知道的也就是兩個,一個是考成法,還有一個是一條鞭法。

看到張居正讓人送來的章程就知道,輔大人這是打算大刀闊斧幹一把大的了。

對於張居正的動作,魏廣德當然不會阻撓,甚至還很樂意助推一把。

畢竟,他並不清楚張居正具體的改革內容,但是以後世的眼光,都認為張居正的改革對於大明恢復國力來說是卓有成效的。

既然是對的,為什麼要反對?

繼續看下去,“臣等竊聞堯之命舜曰,詢事考言,乃言底可績。皋陶之論治曰,率作興事,屢省乃成。

蓋天下之事,不難於立法,而難於法之必行;不難於聽言,而難於言之必效。

若詢事而不考其終,興事而不加屢省,上無綜核之明,人懷苟且之念,雖使堯舜為君,禹皋為佐,亦恐難以底績而有成也

言官議建一法,朝廷日“可”,置郵而傳之四方,則言官之責已矣,不必其法之果便否也。

部臣議厘一弊,朝廷曰‘可”,置郵而傳之四方,則部臣之責已矣,不必其弊之果厘否也。

某罪當提問矣,或礙於請託之私,概從延緩;某事當議處矣,或牽於可否之說,難於報聞.

臣居正當先帝時,曾上《便宜六事》,內《重詔令》一款,亦嘗亹亹言之,隨該吏部題復,欲各衙門皆立勘合文簿,事下各撫按官,皆明立程限,責令完報,然亦未聞有如期令而以實應者.

查得《大明會典》內一款,“凡六科每日收到各衙門題奏本狀,奉聖旨者,各具奏目,送司禮監交收;又置文簿,6續編號,開具本狀,俱送監交收。”

又一款,“凡各衙門題奏過本狀,俱附寫文簿,後五日,各衙門具落日期,赴科登出,過期稽緩者,參奏。”

又一款,“凡在外司、府行門,每年將完銷過兩京六科行移勘合,填寫底簿,送各科收貯,以備查考,欽此。”

及查見行事例,在六科,則上下半年,仍具奏目繳本;在部院,則上下半月,仍具手本,赴科登出

請自今伊始,申明舊章,凡六部都察院,遇各章奏,或題奉明旨,或復奏欽依,轉行各該衙門,俱先酌量道里遠近,事情緩急,立定程期,置立文簿存照,每月終登出”

魏廣德把張居正所擬奏疏反覆看了兩遍,看到奏疏抬頭留白,心頭瘙癢之下,提筆在其上書寫了奏疏名——《請稽查章奏隨事考成以修實政疏》。

要說這考成法,其實也算簡單,但是對應這個時代來說,還是頗顯得有些麻煩。

它的具體做法就是在每個衙門都放三本簿籍,其中一本登記本衙門的事務,作為底冊,將一些沒有必要考察的公事進行剔除。

然後再造兩本一模一樣的簿籍,一本放在六科,進行實行一件公務就登出一件,沒能按時完成的就交給六科中所對應的科進行處理;另一本在內閣,以備內閣隨時檢查。

後世公文也有專門的閱示頁,一般分成幾欄,每名看過公文的官員都要在上面書寫意見、簽名及留下時間,有的還要特別註明交某某閱覽,其實就和考成法有異曲同工之妙。

只不過後世政府部門分工很細,每一份檔案幾乎都可以落實到經辦人員催問,所以到最後就成了過一道道程式,就是看上面的簽名是否完整。

領導都批示同意,檔案自然就生效,或是提出上會討論什麼的。

大明朝人浮於事,其實也只是後世的說法,實際上大明朝的官員數量是真不多。

即便補充一批書吏進衙門幫忙,但受制於小政府模式,其實每個衙門的官吏數量也不算多。

本衙門內的公文倒是不會受太大影響,但是跨衙門的公文就很難說了。

考成法把官府要做的事兒記錄下來,隨時可以追查問責,無疑是提高辦事效率的一個辦法,特別是對一些敏感公文,各部互相推諉的時候,有這份記錄的簿籍就非常容易查詢公文下落及執行情況。

張居正死後,閣臣申時行等人以為考成之法,不過催徵錢糧、捕獲賊犯、提問官員三事其實是有失偏頗的。

以史為鑑,我們後世遇到的事,前人可能已經遇到過了,所以,這也是為什麼說要多讀史書的原因。

張居正考成法也是一樣,不是無中生有的,也不全是自己的東西,他的考成法也是根據以前的制度改革展而來。

據《周禮》的記載,周天子會定期巡視各諸侯國,考察每個諸侯的政治業績,同時還要求諸侯們定期述職。

六國統一以後,秦國制定了《為吏之道》,是專門審查考核職官的一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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