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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臭弟弟

具體情況還得等陳思雨到了才知道。

不過剛進衚衕,陳思雨就吃癟了。

看到有一眼熟的大媽,她上前問:“大媽,軒昂是住在這兒嗎?”

大媽一臉警惕,說:“小同志,我知道你們這些年青人有覺悟,但陳家一門全死絕了,就剩軒昂個孩子,咱們向你保證他思想沒問題,你就放過他吧。”

陳思雨本來困惑不解,但是,看到大媽目光尋梭著她腰間的紅飄帶,頓時明白,大媽這是誤解她,拿她當成來批人的革命小將了。

以為她是來批軒昂,鬥地主的。

忙解了紅纓帶,她手拍胸脯:“大媽,你們應該認識我,我是軒昂他姐啊。”

大媽一看,果然,這不陳家那個只認養不認親,來一回哭一回的閨女?

“記得記得,丫頭,你不是在首軍院享福的嘛,爹死你都只來點個腳兒,後媽死你都沒來的,今兒咋就光臨咱這粗棚陋院了。”

這勢利眼的人設該怎麼洗?

陳思雨的紅纓帶才解了一半,說:“我……我呀,埋頭努力了多年,終於考上文工團了,當然就要搬回來跟弟弟一起生活了呀。”

她確實考上了,只是礙於名額而進不去,這不算撒謊。

文工團?

那可是全國所有女性向往的理想天堂,而於演員,人們總會懷著莫名的喜愛,一大媽立刻伸手來拉:“你考的唱歌還是跳舞,能唱《白毛女》不。”

陳思雨抿唇而笑,點頭。

“那咱們這算不算提前摸了白毛女的手?”另一個一摸,驚叫:“乖乖,這孩子不愧能考文工團,手細的跟豆腐似的,摸著可倍兒舒服。”

“你就沒見過好東西,豆腐哪比得上這個,這就跟玉似的,還得是羊脂玉。”還有一個大媽反覆摩挲。

揩完油,她們也願意跟陳思雨交流更多的東西了。

現實並沒有陳思雨想象的那麼糟糕。

城裡沒有牛棚,就算有思想錯誤的人,頂多也是參加義務勞動,陳軒昂才12歲,還在讀書的階段,只要他想讀書,還是可以去上學的。

是他自己不想上學,主動申請,搬去鍋爐房工作了。

住,仍還是在墨水廠的家屬大院裡,只是搬了個比原來更小的房子。

“軒昂就跟他媽一樣,一點覺悟問題都沒有,他媽當初脫離家庭的時候只帶了一身衣裳,他去鍋爐房的時候連身衣裳都沒帶,房門就那麼敞著,這叫啥,問心無愧,你要想從他身上搞點啥,頂多刮刮牆皮。”一大媽再說。

初時,陳思雨沒懂這段話,仔細一回味,懂了。

陳軒昂12歲,成孤兒了。

而他母親,是曾經聞名北城的,陳家典當行的大小姐。

有句話叫瘦死的駱駝比馬大。

而原身的品性又太差,大媽這是以為,她是來敲詐,勒索陳軒昂的。

特地向她表明,軒昂現在啥都沒有,一窮二白。

而在原書中,陳軒昂在被女主降伏後,就成她的大金主了。

原文中有一段,說將來某一天,女主要參加一場重要演出,還是獨唱,但偏偏她把配禮服的項璉不小心給弄丟了,急的差點要跳樓,就是陳軒昂給了她一條真正的紅寶石項璉,解了她的急。

而現在,他不但家門敞著,甚至還住進了鍋爐房,那東西呢,藏在哪兒。

才12歲的小男孩,這算空城計吧,他玩的可真漂亮。

不過別看他小,但他卻是家裡的戶主,要不被他認可,很難落戶在他家的戶口本上的。

陳思雨當然不貪圖弟弟的財產,可為了留在文工團,她必須落戶在他的戶口本上。

一個雖年齡還小,卻腹黑的小傢伙,這成功吊起了陳思雨的,好勝心!

作者有話說:

依然有30個紅包,所以,留言咩,咩咩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