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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

姜頌和沈嬌不會是瘋了吧?

這節目是夫妻檔旅遊節目, 難道他們因為一檔綜藝結了個婚?

姜頌和沈嬌確實是預備結婚了。

不過,不是因為做好了共度餘生的準備而結婚,而是協議結婚, 而協議結婚這個主意是沈嬌提出來的。

“這是婚前協議。”

這婚不是姜頌求的, 可沈嬌的態度卻好像是他欠她似的。

他們兩人之間早就不像以前那樣了,沈嬌變了,早就不是那個單純善良的小姑娘了。

當然, 他也變了。

姜頌沒有說話,捻來那一張紙, 低頭看了一下沈嬌做的所謂的婚前協議。

一條一列, 在跟他劃分界限, 尤其是那一條,兩年之後他們倆結束協議關係, 來民政局辦理離婚。

“簽了這份婚前協議, 我們再去民政局領證。”

沈嬌說這話時,其實是有些賭氣的成分在的。

“這協議暫時不能籤。”

沈嬌擰眉:“什麼叫暫時不能籤?”

“因為現在簽了也沒用。”

姜頌起身, 道:“只一張紙,是做不了數的, 需要去公證處公證,還需要有三方見證人。”

沈嬌沒有經歷過簽約流程, 所以以為只籤一個字就行了,還是太單純了。

而其實……沈嬌是想要姜頌拒絕籤這份協議。

只要姜頌拒絕籤這份協議, 他們就像正常的夫妻那樣, 領證結婚,辦理婚禮。

可是姜頌沒有。

姜頌關心的,只有他自己的利益。

“好啊,那找三方見證人, 找公證處公證。”沈嬌說話時帶了一點鼻音,姜頌聽出她在忍著哭了,但是他什麼都沒有說,只點了點頭。

沈嬌的心情更糟糕了。

她不懂,為什麼他們好像是在兩個頻道聊天,為什麼姜頌能夠那麼狠心,又為什麼……他們走到今天這個地步。

選擇在這種時候結婚,真的合適麼?

不過,不管合不合適,他倆都必須把這個婚結了。

一個是沈嬌需要跟汪成這邊打官司,一個是他們已經簽了《伴侶旅行》這個節目,雖然他們幾乎是0片酬上的這個節目,但是如果違約的話,他們需要賠付高額的賠償費。

所以,這婚必須得結了。

**

盛望對沈嬌和姜頌結沒結婚這件事情不感興趣,她只對一件事情感興趣。

“你說,咱們要是拿到了《伴侶旅行》的冠名權,然後嘉賓給我們念廣告,你說姜頌會是什麼表情?”

《伴侶旅行》的招商還在進行當中,有好幾方在爭這個冠名權。

如果蕭一耘他們拿到冠名權,到時候插播廣告的時候,估計姜頌臉都要綠了。

盛望都不知道他們為什麼要參加這個節目,難道是想要藉此炒一波cp,挽回之前因為代言人造成的損失?

這倒是一個法子。

如果真的能炒起來的話,那沈嬌在娛樂圈的熱度會大大提高,到時候不僅能洗白她身上那些黑點,還能讓她的事業重新回到正軌。

而姜頌,能省下很大一筆廣告費。

雖然現在他和韓媛已經結盟了,但是韓媛不見得會不遺餘力的幫她。

所以,上節目對姜頌來說,也是有好處的。

當然了,這都是有一個大前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