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天有好生之德。
这句话不知道该不该用在魔族身上。
它们有了惊人的进化能力。
阴阳变幻。
每五千四百岁,仙魔轮流管理人间。
至于为什么。
无非是当时的魔君想要给魔族一个展。
所以打上八荒。
给魔族带来了第一次进化,让魔族有了眼睛、胳膊。
许多的眼睛,许多的胳膊。
所以它和萨格拉丝大人,其实是在八荒降生的大魔。
两只大魔见过上任魔君,挥手之间,伏尸百万,邀请众魔,畅享肉食的场景!
吉尔加蛋感慨:“大丈夫当如是!”
萨格拉丝大人豪情万丈:“彼可取而代也!”
然后,那是吉尔加蛋最后一次享用美味的肉食。
一个童子。
七八岁。
还在哭。
这个味道,让它记了两万年!
人类真的是很奇妙的生命。
至少,中州人如此。
他们也会畏惧。
也会害怕。
但总会有那么一个人,领着一群人。
总会有那么一群人,领着千万人,对它们这些魔族起冲锋。
无休无止。
魔族在变化,人类也有了变化,有的人力气变大了,有的人度变快了,有的人跳的很高,有的人特别抗揍。
再然后。
魔君死了。
被他们的食物杀死了。
魔族一哄而散。
这第一批力气大,度快,跳得高,特抗揍的人,成了英雄。
魔族不会死。
英雄会死。
但总会有英雄。
总有平凡的人成为英雄,带着同族奋起反抗。
越来越激烈,越来越恢弘。
英雄越来越多,吉尔加蛋甚至觉得自己身处英雄的海洋里。作为一个弱小的魔族,它只能苟且偷生。看着这些人为了对抗魔族,逐渐飞天遁地,呼风唤雨。
最终将整个族群推回了九幽。
不过,九幽魔族不死不灭。只要人有情绪,有恶业,就会有罪染,就会有魔族。
而那群人为了针对魔族,建南天门督视九幽,设鬼门关封绝魔族,舍肉身而入建木,绝建三界勾连。
所以,英雄自绝于八荒,唤做天人。
也做神仙。
中州人真的是很能折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