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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20(第2页)

“大家好,我是狂想祭典音乐会的小提琴首席卞钟,我就不出镜了,让我家的雪……你站好!别动!嗯嗯乖…六月十四号十五号,启和大剧院音乐厅,大家不见不散哦~”

六月十四日。

夏季演出季是启和大剧院每年都会举办的、最重要的演出系列之一,除了交响音乐会,还有话剧舞剧音乐剧等等,内部票即便是演职人员都有限购数量。

对此,方彝表示不满。

“咱俩的票肯定是卞钟自己掏钱买的吧。”

跟黄笙一样不宜引起他人注意的人还有一位,那就是方彝。

这位老哥最近嫌博物馆太闹挺,一直在家呆着没去享受玻璃柜和聚光灯,可在家太久了他又呆不住,无聊到跑来看卞钟的演出,跟黄笙一起喜提山顶票,坐在舞台的侧后方。

看个交响音乐会,选的位置居然能看清指挥的正脸,这实在是一种很诡异的体验。

“这位置这么偏僻难行啊,卞钟这孩子抠,你别跟他计较,你俩好好过日子。”

“我们成婚七百多年了,你这话应该在元朝的时候跟我俩说。”

黄笙一想到那本《如何激发爱人隐藏的暗黑属性》是方彝推荐的,他就实在挤不出好脸色给他。

他俩检票进去后,开场前十五分钟已经陆续有演职人员上台就座,自由练习与试音结束,台下灯光渐暗,台中央聚光灯亮起。

这个世界上可能只有卞钟会有这种体验了,他曾经对黄笙说,博物馆里打在文物上的聚光灯虽然和舞台灯差不多亮,但舞台灯要比文物的聚光灯更炙热。

这当然是出于对文物的保护,高温是不利于文物保存的恶劣条件,但也正因如此,对比之下,舞台上的聚光灯更暖和,像能照见太阳,所以卞钟更喜欢舞台的灯光。

这种心态本应源自于卞钟作为陪葬品,抵触地下墓穴的潮湿阴冷黑暗、和不见天日的死寂孤独。

但如果从生物的角度来解释,这种心理其实就叫生命的趋光性,卞钟或许很早就拥有了这种生命的本能,向往光,向往热,向往太阳,他宁可舍弃大部分本体,把灵智寄托在一枚甬钟上,也想要自由与光明。

这种渴望,是爱的雏形。

台上传来皮鞋敲击着地板的嗒嗒声,指挥莱恩斯·丽卡先生和首席卞钟先生,二人先后上台。

聚光灯追随着二人的身影,指挥站上了指挥台,卞钟站在指挥台的右侧,台中央是整个管弦乐团的成员,扇面分布,座次有序。

黄笙在舞台侧后方,剧院座席的第三层,穿着白色西装的卞钟留给他一个小小的、精致的侧脸,指挥抬手示意的一瞬,全场连窸窣的座椅声都停了。

下一秒,指挥棒的银光一闪,暖色的聚光灯被冷色的指挥棒点给各个声部,指挥面向乐团,以眼神,以动作,示意协奏曲各声部的统一与和谐。

间隙,他分给卞钟眼神,首席听着旋律,轻扬下巴,手腕一转,提弓举琴。

卞钟的站姿很漂亮,重心在左腿,右脚尖微微后点,身体微微前倾,和编钟环挂、钩挂于钟架之上的角度完全一致。

肖斯塔科维奇的小提琴协奏曲是苏联高压政治时期的作品,格格不入的自由,在西伯利亚灰色的寂雪里,辉煌但无所适从,复杂而深刻的音符,从卞钟的指尖下、琴弦上倾泻而出、倾诉质问。

肖斯塔科维奇顺从克里姆林宫高傲的要求,谱写简单而合宜的乐曲。

但又叩问自己的艺术标准,隐晦地写出属于自己的不和谐乐律。

千年前古老的编钟器灵在爱情里顺遂,身为生命的爱人给出了相处的模式,器灵被要求了爱,也给出了回答。

高把位细瘦的高音,却是编钟在现世里小小的不安,不懂爱与规则,于是黄笙是他在这个生命主宰的世界里,唯一的依凭。

华丽明亮的克里姆林宫,奢华幽暗的周王室皇宫,卞钟的眼角有时闪过肖斯塔科维奇眼中油汽灯的光,有时闪过青铜烛台上跳跃的烛火,音乐是穿越岁月也能被保留的东西,它被人创造出来,却无法再诠释如今的世界,只能让听众一览过往的天光。

音乐和卞钟有着如出一辙的无所适从,这是唯有音乐和乐器才能彼此理解的孤独。

第三乐章是华彩乐段,第四乐章戏谑曲,快板的辉煌和长笛的明亮本应该表达肖斯塔科维奇对苏联政治的讽刺。

但首席卞钟的诠释却是高昂轻松的,听众只觉雪原上的乌云散了,阳光照进了幽暗潮湿的古代皇宫里。

快节奏演奏时飞舞的指尖和运弓,卞钟在抬眼时瞥到了舞台侧后方,坐在剧院三层的黄笙。

油汽灯的光、青铜烛台上跳跃的烛火……

可这里只有温暖如太阳的舞台灯,还有爱人一瞬都未从自己身上移开的眼神——

作者有话说:嘿嘿,今天这章写完,这本书的章节数就超过上一本出芽了,好耶!![哈哈大笑]

最开始我一本书最多憋四五万字,现在也算是有点进步吧(扶额苦笑)

第112章

这当然不可能是黄笙第一次来看卞钟的演出,但说实话,时至今日,他还是听不太明白交响乐。

隔行如隔山,更何况他俩都不止是跨了物种这么简单,黄笙能欣赏到的层次,最多就只有卞钟的颜值和演奏的姿态,可即便只停留在这个层面,也依然足够让这位大妖先生心醉整场,看得心里酥软安定,眼中的爱意几乎倾泻整个舞台、淹没那千百年来守着的唯一一人。

但除此之外,黄笙对音乐会的理解就是,一群人拿着木头做的或者铜打的东西,坐在一起发出一些不太符合中国传统妖怪审美的动静。

这其中,他最搞不懂的就是最中间的那位指挥。

那个拿着小棍子在c位抽风一般挥舞着双手、外加疯狂甩头的人类,为什么要在整场演出结束后的谢幕环节,还要跟卞钟脸贴脸亲亲?

为什么!

“……握个手不就行了。”

演出结束,黄笙臭着脸鼓掌,方彝在旁边幸灾乐祸,老爷子看热闹不嫌事大,一眼就看出这黄鼠狼后生在吃醋,想到了那本暗黑属性的激发指南,作为这个鬼点子最原始的输出者,他立马在旁边拱火:

“就是啊,为什么不是握手?大庭广众的,脸贴脸是啥意思?”

方彝绝对在倚老卖老,他倒也没有闭目塞听到连西方“吻面礼”都不知道的程度。

黄笙找补了一嘴:“那指挥是西洋人,他们那边的人在初次见面或者大型宴会结束会使用吻面礼……不对啊,同性之间一般不都是握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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