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
“放学不回家,在这儿逞英雄?”
周朗抿着嘴,没答。
林艳也没再问。她走回吧台,倒了杯温水,推到他面前。“喝了,然后回家。”
周朗没动。
“怕我下药?”林艳扯了扯嘴角,没什么笑意。
周朗端起杯子,一口气喝光了。温水下肚,他才发现自己嗓子干得冒烟。
“谢谢。”他把杯子放回去,声音很低。
林艳没应这句谢,只是又点了支烟,看着门外渐深的夜色。“以后别往这种地方跑。看见什么事,也别瞎出头。不是每次都运气好。”
周朗不知道说什么,点了点头,转身要走。
“等等。”林艳叫住他,从吧台下面拿出一个塑料袋,里面装着两个还温热的包子。“拿着。隔壁剩的,没卖完。”
周朗迟疑着接过。塑料袋很轻,包子的温度透过薄薄的塑料传到掌心。
他走出歌舞厅,闷热的夜风扑面而来。走到街角拐弯处,他回头看了一眼。
“夜莺”的霓虹灯招牌有一半不亮了,“莺”字只剩下“鸟”,孤零零地亮着。
门帘缝隙里,隐约还能看见那点红色的身影,和烟雾缭绕的轮廓。
那是他第一次见林艳。
后来他才知道,那个醉汉是她前男友,家暴,赌博,分了手还纠缠不清。而那家“夜莺”歌舞厅没撑过那年冬天就关门了。
再见到她,是半年后。
她存下了钱,来了夜色,也在这条街上站住了脚。从服务员到台柱子都是她一个人来,大家都叫她艳姐。
周朗又逃了几次家,鬼使神差地,每次都晃到夜色附近。
有一次被艳姐撞见,她没赶他,只让他坐在最角落的卡座,给了他一杯柠檬水,警告他不准碰酒。
酒吧打烊后,她会弹一会儿钢琴,唱几首安静的、不适合在喧闹时唱的歌。周朗就坐在那里听,有时候听着听着就趴在桌上睡着了。
艳姐从没问过他家里的事,也没劝过他回家。只是在他某次脸上带着伤出现时,淡淡说了句:“打架了?打赢没?”
周朗闷声:“赢了。”
“赢了就行。”她递给他一瓶冰水,“敷敷。”
慢慢地,夜色酒吧成了他第二个,或许也是唯一一个可以喘息的地方。
艳姐像是一道屏障,隔开了外面那个让他窒息的世界。她不温柔,说话有时带刺,抽烟喝酒,身上有股市井的、泼辣的生命力。
但她会在他饿的时候扔给他一袋吃的,在他困的时候指指后面的小房间让他去睡,在他被校外混混堵的时候拎着拖把出来骂人。
音乐是后来才有的交集。
周朗十五岁那年,父亲留下的那把旧吉他断了根弦,他一直没修。有一次在酒吧,他盯着角落里蒙尘的吉他看了很久。
艳姐顺着他的目光看去,状似无意问道:“会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