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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骸剩骨

我承認了自己眼瞎,罷了罷了。

2o21/3/4

當你一天天一點點長大成熟,回頭改自己的真實記錄稿是一種怎樣的體驗,作為一直以來的記錄者,我來感慨分享一下

六年前的文字可以說直接不堪入目,太幼稚了,都不好意思承認是我乾的事,特別是閨蜜翻出來我們曾經寫過的“飛鴿傳書”,真的是不堪入目,內容太過膩歪和“虛假”(注小朋友的心思很單純的,感情也很簡單,只是對於現在的自己來說,就像一個笑話,但無疑是我們那個時候最美的童話啦)。

近幾年的記錄會有種“成長不易”在裡邊,先是無知,其次是無解,再次是嘗試,最後就是改變了,看起來沒有那麼多快樂和無憂無慮,更多的還是焦慮和壓力山大。像無頭蒼蠅一樣東碰西撞,但一直都在鼓勵自己,矯正自己,找到自己。是個令人心疼又感動的過程,也有熱淚盈眶的感覺。

還記得記錄的初衷是害怕忘記,但從前能夠記錄下來的事情都沒忘記過。後來的記錄也算是無心插柳柳成蔭,看了看時間並不久,好像再看的時候已經不太記得了,要不是有記錄,或許也不會再勾起回憶了吧!長大就像是一個記住的過程,記住自己曾經多麼快樂,而成熟就像是一個忘記的開始,開始時刻準備著接受挑戰。

不見光的陰影裡,百花齊放,越是陰暗潮溼的角落,越能妙筆生花,或許這就是與現實生活背道而馳的思想感情。

隨處可見的記錄,應該會越來越不起眼,也越來越缺乏共鳴吧?!就像現在的自己覺得六年前的文字和感情幼稚得不堪入目一樣,但在那個時候算得上是最寶貴的東西,在自己心裡都會貶值,何況…

趁著還沒有“喪心病狂[捂臉]”,趕緊把那些屬於另一個世界的自己在這樣的年紀改寫在這個年紀裡,別讓往後未知的自己錯改了今天。看到過一句特別的話“記憶會隨意志而改變”,也就是說我們的記憶並不可靠,而我喜歡撲捉最真實的時刻,不參與任何雜質在其中,即便改稿也是,我寧可留下不華美的原句,也不願意改版原意。我始終相信人類無法忍受太多現實,但現實是人類生存的本質。

4月1日

親愛的自己,把他忘了吧!別去想了,好好的學習,努力和生活,別再抱有幻想了。挺不值的。

4月11日

就這樣吧,反正我也曾經常想念過一個人,只是他是我從未想過要一起心動,而你是我想過要走到最後的人而已,你能代替了他,我相信也會有人在我的餘生裡代替你,這麼說,我一點也不想再執著和掙扎了,因為忍著那些痛夠我重新喜歡上一個更好的人了,我……不想再向你低頭認錯了,我一個人,很快樂。

5月3日

喜歡還是會喜歡,只是沒什麼想要說的了,或許,這就是成年人最大的矯情吧!

5月6日

加油,我們誰也不要後悔。

我對你的喜歡留在了我忍住了那次離開你的最好時期,但那是你最需要陪伴的時候,你的一句話,我留下來了,陪你走到了你最好的離開時期,我陷進去了,後來的我一次次跌入深谷,也忘不了你,我沒想過自己會後悔,但我知道後來的我一定會笑自己很傻,那時候我就想好了如果我輸了,那就把這當作自己送給自己的一份禮物,因為我的青春從來沒有這麼瘋狂過,這是我忍了不知多少個日夜都想要的瘋狂,多年以後,我可以說“我年輕時候也為一個男孩瘋狂過”

愛我的和我愛的,我都經歷過了,餘生,就想幸福、快樂的過。

5月12日我就是個路燈,欠你萬丈光芒

5月16日《喜歡你,我想要勇敢一次》

自尊心告訴我“放棄吧”

經驗告訴我“風險太大了”

可我的內心和我說“再試一次吧”

……………

討厭這樣的自己,卻也接受這樣的自己,

怎麼就揪著你不放呢!

是我閒的吧,閒著總會想起你。

也或許是我還沒有見過你更溫柔的樣子!

應該也沒機會見了,不見也蠻好的,只是,

真羨慕那個女孩,可以擁有我念念不忘很久的男孩。說是羨慕好像也不羨慕,就是想擁有一個不再想念的理由,而不是擁有很多自己的感情和文字。

習慣著一個人,不會被打擾,也不會被強迫,所有想去做的事情都是自願的、喜悅的、平靜的。偶爾的小插曲也不會讓我覺得生活失去了光亮。

不記錄其實也就過了,但記錄了就是僅有的“小思念”

比起喜歡你,我更喜歡與自己和解吧!好真實!深情又薄情,像極了我曾無法理解的“通透”。

陪伴應該是一種愛的自律吧!因為一輩子太漫長了,愛的壽命又可以持續多久才足夠伴我們至生命結束呢?

又是被文字治癒和疏解的一段小時光。接納自己也原諒你(原諒那些被你偷走的小情緒。它藏在傍晚時分後、皎潔月光裡、還有那風一吹即散的雲層中。)

你剝開一個橘子,覺得它很酸,後悔了,可是對這個橘子來說,這已經是它當時的全部了,年少時的我們,都是一顆酸橘子,我們也都全力以赴過,給過那個沒有未來的人,我們全部的愛,不要後悔,長大了以後回想起來,酸橘子嘛?可真帶勁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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