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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八章 嘴

“可不敢呀!怎麼回事呀!”

“我那個那個找市局來的梅隊。”

“我不是激動,我是著急,是憤怒!憑什麼帶走我姑娘?”

……..

範縣公安局大院裡,王三扯著嗓子大聲喊著,負責看管他的民警正賣力的控制著他。

樓內,局長辦公室。

“梅隊啊,我昨晚按照你的意思,連夜做了比對,你給出的那個型號的工具箱裡,確實有一個T字型的小型套筒扳手,法醫對比後,哦,結果你已經拿到了,死者頭上的長條傷口,確實是那種扳手造成的。”牛局看了看樓下叫罵的王三,關上個窗戶,對坐在沙上閉目養神的梅前說,“市局那邊傳來的病例也對上了,犯罪嫌疑人王嬌,從來沒有精神病,不過,這些能說明什麼?你為什麼確定是她殺了人?”

“我一開始可沒有懷疑她,是她自己暴露的。”梅前說,“對於這個案子,我一直想不明白的有三個地方,第一,死者來幹嘛?第二,兇器是什麼?第三,殺人兇手是如何跑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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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案之後,梅前一直在想一個很重要的問題,那就是殺人兇手不管是黑豆追蹤的人,還是另有其人,在殺手後,是如何跑路的。

住進看護院後,梅前仔細觀察過這棟四層樓房,現這棟樓竟然是上世紀七八十年代修建起來的。在那時候,樓房是很少見的,而那時候的樓房,都有一個標準的配置,那就是樓道垃圾井。相信很多從小住在城市樓房的八零都記得,小時候扔垃圾不需要下樓,在樓宇間會有一個垃圾井,開啟鐵皮蓋子,垃圾一扔,就會落到樓下的垃圾堆中。當然了,現在的樓房已經沒有這種配置,但是看護院的樓房恰好配著這種垃圾井。

“我問過門房,這個樓十年前修繕過,垃圾井就是那時候被封閉了,樓內的井蓋分別在走廊兩端的暖氣下面,因為樓內的井蓋和樓外的井蓋都做了刷漆處理,一般人還真找不到。”梅前說,“牛局隨後可以安排兄弟去測量下,當然了我當時也測量過,那個井的樓內井口是正方形,大概有1米長,樓外的井口稍微大些,也是正方形,有12o厘米到14o厘米長,井內的面積大概在1.5平米左右,哦,對了,靠近陳飛房間的那個井口裡還有一根很粗的繩子,估計是用來上下的。”

“難怪我們一直不知道死者是如何進去的,也不知道殺手是如何離開的,原來謎底就是這個垃圾井啊。”牛局一聽就立刻明白了過來,當即喊來人,立即對看護院的樓房進行全面檢查。

“知道了垃圾井後,我的思路就慢慢開啟了,既然無法確定是不是黑豆追蹤的那個人殺了人,那我就先從兇器上尋摸。”梅前說,“但是案現場沒有任何可以當做兇器的東西——因為死者的傷太少見了。我也想到,既然兇手可以跑,那會不會順帶把兇器也帶走了呢?”

如果兇手帶走兇器,那對於案子的偵破工作來說,就會是雪上加霜,無從下手了。梅前當時也的確是無從下手,獨自去案現場找靈感時,卻意外看到了阿嬌。

“大早上的,就算再不靠譜的協警也不會睡著,況且是在死過人的地方。”梅前說,“我現阿嬌也在現場後,當時武斷的認為,阿嬌趁著協警打瞌睡偷偷進來的,但是我後來再三詢問那個協警,他卻說他前一夜根本沒有熬夜,斷然不會在那種地方打瞌睡,除非,吃了安眠藥…….”

那名協警的早飯是在看護院吃的,而在看護院這種地方,安眠藥算是必備藥,如果趁著協警不注意,給他碗裡來上哪拍半顆,估計用不了多久就會打瞌睡。

“我看見阿嬌,誤以為她一個女孩子,是偷偷回房間拿東西的,也可以理解,女孩子嗎,對不對。”梅前說,“可是,她卻是空手離開的,而她當時穿著的是病患服,沒有口袋,也不可能帶走東西。我見她離開後,擅自進了她的房間——說實話,當時我還沒有懷疑她,在她的房間裡,就看到了那款工具箱,還有,一本鋼筆字帖。”

隨後,梅前在陳飛的房間中,意外找到了墨水塗蓋的痕跡,立刻聯想到阿嬌房間裡的鋼筆字帖,想著再去重新檢視一下墨水的樣式,卻現自己不小心幫人家把門給鎖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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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能確定阿嬌的墨水就是死者使用的墨水,但是我卻透過墨水,又想到了那套工具箱,總感覺有個工具,可以造成死者頭上的傷。”梅前說,為了不打草驚蛇,他沒有強制開啟阿嬌的房間,而是拜託牛局故意弄壞了汽車的輪胎,正大光明的進入阿嬌的房間。

後來,梅前得知阿嬌的房間內,只有鋼筆字帖,卻沒有墨水,而工具箱中只少了那個小號的T字型套筒扳手;最後,大張帶來了阿嬌和鐵蛋有關係的關鍵資訊,當下一對比,阿嬌的嫌疑越來越大。

“我明白了,原來你讓我連夜做了比對,可是你為什麼又讓我問市裡要病例呢。”牛局問。

“因為我想知道,阿嬌到底是不是精神病患者。”梅前說,“我第一次見阿嬌時,她渾身髒兮兮的,手上也是黑乎乎的,我以為她是病人,就沒有當回事,後來想到,她是病患中出現最晚的,可能就是剛從垃圾井裡跑出來的,手上的黑團也不是髒東西,應該是被掩蓋後的墨水,我後來檢視垃圾井時,也的確在樓外井口現了墨水,想來她時把墨水灑在垃圾井裡了,瓶子和兇器應該在井裡。”看書喇

說到這裡,梅前從揹包裡取出一個證據袋,袋子中是一個墨水瓶。

“我今天凌晨又去翻了翻,果然找到了墨水瓶。”梅前說,“阿嬌出來的樓外垃圾井,拐個彎就是院子,當時王三就是在那看到阿嬌,隨後把她喊來的。”

方方面面都對上的,可梅前直到現在還沒有想通兩件事。第一,兇器到底在哪?第二,阿嬌偷偷回到房間到底在做什麼?

“會不會,案之後,阿嬌光顧著收拾墨水,卻忘記把兇器帶出來?要知道,我們如果進一步調查,一定會對比上兇器的,到時候,她房間裡的工具箱可就暴露了。”牛局說,“當然,也可能是因為當時時間倉促,她要不把工具箱整個拿上,要不就把兇器歸置到位,否則光拿走兇器的話,無疑是此地無銀三百兩的做法。可工具箱太笨重,她帶著工具箱沒法逃離,只好先把兇器放進箱子,能瞞一時是一時。”

“對啊,我後來突然出現,把準備處理工具箱的阿嬌嚇了一跳,衡量之下,她只能先帶走兇器。”梅前說,“可是,她是如何帶走兇器的呢?”

梅前透過網上比對,現這款T字型的套筒扳手由兩個管制品組成,其中一個長的,長約十五厘米,短的長約十厘米,組裝時,短的插進長的中間空洞即可使用。這樣一套說大不大,說小不小的傢伙事,能被阿嬌如何帶出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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