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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 淺談古代‘三兵制’(2)

在上一篇番外基礎上額外補充幾點。

需要注意一點,主帥分撥下來的正兵,再執行完作戰任務之後,是要還回去的!

當然了,在執行作戰任務過程中戰死沙場的那部分正兵自然不用交還,但這並不代表軍將可以隨意私扣正兵壯大自己的勢力。

戰後交還正兵的比例影響到主帥給這名將軍記軍功的大小,並且私扣正兵的行為一旦被查實,要受極其嚴厲的處分!

此外,由主帥分撥的正兵,其所需糧餉由主帥撥兵之時一同劃撥;至於親兵的糧餉,主帥不管,親兵們吃得是那名軍將的俸祿。

為了儘可能提升手下親兵的戰鬥力,每個軍將都會不遺餘力地幫手下親兵配備齊全的甲冑兵器,按時足額得放軍餉月糧,甚至那些有實力的軍將(比如分管某一郡州縣治)還會幫手下親兵填置家產女眷。

這一切都導致一個親兵的戰鬥力,遠遠高於同陣營的正兵……戰局不利,正兵潰逃甚至譁變是常有的事情,而親兵是要血戰到最後一人的。

親兵若戰死,其家眷可得一筆撫卹金,甚至餘生還有可能被軍將妥善贍養;而正兵戰死就戰死了,最多隻需要考慮怎麼修理回收其身上的武器甲冑……所以怎麼指望正兵像親兵一樣玩命打仗?

要不是一個將軍的俸祿實在有限,這些人恨不得手下兩三千兵卒全都是親兵!

除非特殊情況,一般軍將的親兵規模都在三百到五百人之間,想知道一方陣中大約有多少精銳之士,用主帥手下將軍總數乘以五百就差不多了。

所以過去打仗(指宋代徹底改革軍制以前),一軍統帥往往要帶幾十上百名將軍一同出征,其目的就是集中這些將軍親自訓練出來的親兵當主力。

一場戰鬥,往往就是雙方最核心的兩三千親兵在陣中拔刀舞槍地玩命,外面圍著幾萬正兵舉著兵器在那裡吶喊吆喝……剩下的輔兵伸長脖子縮在最外圈看戲。

什麼十幾萬人馬湊在一起你來我去的比劃刀劍,那都是後人不著邊際的yy……有工資社保的員工和只能分吃盒飯的臨時工幹起活來肯定不是一個路子。

若是一方親兵將另一方打崩,那勝利這方的正兵就會興高采烈得舉起刀槍加入戰團,而失利那方的正兵立刻就扔下刀槍轉身跑路。

(為激正兵的作戰積極性,主帥規定正兵若在戰場上斬獲敵人級,就可憑級多寡換取規定數額的犒賞)

至於輔兵連逃跑都懶得跑,直接往地上一跪就舉手投降了……反正輔兵在哪一方都是幹刷馬紮營的活兒,勝利的一方會將對方的輔兵照單全收。

在過去,一名作戰的勇猛將軍往往只率領兩三百人就敢去襲擊對方四五千人的輜重運輸隊,以此截斷對方糧道。

那當然了,三百親兵的戰鬥力,豈是五千輔兵能比的?簡直是一觸即潰啊。

常看軍事類古典小說的讀者可能會注意到這樣一點,每逢外敵入侵,防守一方總有人建議全軍退守城郭,暫避對方鋒芒。

這有什麼好避的?對方早晚會殺到城下找你決戰,難不成在城裡躲個五六七八天,對方陣營裡的兵卒就會無緣無故地病死一大幫?

前面說了,為了激勵麾下士兵的戰意,統軍主帥准許士卒在戰勝敵軍之後,瓜分一部分戰場繳獲當自己的私房錢。

自不必說,這瓜分繳獲肯定是親兵們拿大頭,誰讓人家廝殺最賣力呢?

想象一下,連番大勝之後,親兵們個個腰包塞得鼓鼓,兩隻眼看誰都像行走的銅錢……此時上前和對方死磕,很容易就被士氣高漲的對方當成新的外快給一口吃了;就不如暫避鋒芒,讓對方先冷靜幾天。

此外,當現一方有意籠城固守之時,進攻那方的主帥也會相應調整己方的攻擊策略,不外乎尋妥善地點安營紮寨,而後分差士兵外出四處打糧。

所謂外出打糧,其實就是尋找本地土著豪強,逼著對方交保護費,立投名狀的意思“小子,看見爺爺的軍容軍威了麼?識相得趕緊交錢買平安,別逼著爺爺動手!”

那些土著豪強不過是些手下佃農五六百戶的土財主,哪有實力和正規軍叫板?自然是紛紛交錢納糧的輸誠。

其實打糧一方並不指望土著豪強上繳的這點錢糧,這其實是釋放給防守那方的訊號“孫賊,別惦記爺爺的場子!你的那些小弟已經被爺爺擺平了,趕緊搖人出來和爺爺決一死戰!”

(簡單說就是讓防守方有所顧忌,不要想聯絡地方豪強一起襲擊進攻方的後路,因為這些地方豪強已經向對方輸誠投降,難保不把防守方的意圖賣給進攻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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