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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告白(二)

是水坑裡潛藏著吃屍體的妖怪,還是這裡氣溫太低,林光的臟腑腐爛程度太慢,肚子裡的氣體還不夠讓他浮起,抑或是這個貌不驚人的小水坑其實跟暗藏的地下水水源連通,林光已經身處另一個我們再也見不到的,安全的地下暗河之中了呢?

我希望答案是最後一個

第二天,礦長根據林光的建議,下令正式加深挖掘4號井,只不過繞開了那個小水坑,朝著左右兩個方向各偏離三十度進而已。這個小水坑成了每個礦工的必經之路。每天上午,運煤車晃晃悠悠地載著工們下井,到了這個小水坑邊就停下來,大家兵分兩路各自為戰。我和林健也下來過好幾次,檢查煤樣,分析進度。小小的一汪水就像巨大的眼睛,昏黃的礦燈反射出光芒,投在眼睛的正中央,彷彿瞳孔。我總覺得那瞳孔下隱藏著林光的臉,蒼白,面板膨脹得幾乎要裂開了,他全身浮腫,腹鼓如蛙。

我不敢看,可我不能不看,誰知道哪天林光會突然出現在這裡呢。如果他真的進入了地下暗河,沒準有一天會被暗湧衝得浮出水面。學了這麼多年的地質,我唯一確定的就是,隱藏在地底下的秘密誰都不得而知

關於林光失蹤的訊息漸漸傳開來。礦長出差去開會了,暫時還沒得到訊息,林光的老婆常燕成了大家議論的目標。

常燕有姦夫!

這是所有議論的主要話題。

常燕不是很漂亮,身材卻極好。夏天,她從不像其他女人那樣穿刻意暴露身材的衣服,什麼低腰褲和吊帶背心更是碰也不碰,但明眼男人只要瞟上一眼就能看出她才是真正有料。常燕還很溫柔,就算是買菜時的討價還價也好聽得不得了。她簡直是所有礦工的夢中情人,卻只委身在林光那個癩痢頭身下。礦上人幾乎都知道,林光沒有生育能力,早在他小時候我們這些男生都能看到他命根子有問題,天生的,治不了。

常燕跟林光是在大學認識的,我還有林健,我們四個是校友,大學畢業後她為了愛情跟林光來到這個小礦區結婚定居。礦長說女人不適合下井,沒安排常燕搞勘探,她只要待在辦公室裡幫我們寫寫報告接接電話,負責技術部的內勤。

林光除了會討好領導外,跟基層工作人員以及我們這些同科室的技術人員關係都很一般。有人說林光不是真男人,當然這只是他們說的,事實只有常燕清楚,不得不說這裡面嫉妒的成分非常大。妒歸嫉妒,謠言卻傳開了,常燕有姦夫!話說得很難聽,各種版本經過私生活貧乏的礦工們加油添醋後變得不堪入耳。為此林健還跟人打過一架,當日林光也在場,但身體單薄的他沒勇氣跟礦工來真格的,只好請哥哥代勞。

雖然勘探任務初步完成,可一連三天,我都在找藉口下井。只有跟著那群開著黃色玩笑又臭烘烘的男人們待在一起,我心底的恐懼才能稍微緩解,可我還是無比盼望著能單獨待在小水坑旁,可以用一柄強光手電筒照射水面,看看林光的屍體究竟還在不在坑底。機會終於來了,那天下午,我跟著三班的礦工們一起下到井底,下車後他們各自朝著自己的作業面走去,我找了個藉口留在小水坑旁。我帶了強光手電,那光線剛好照到小水坑底部。礦井下的水比自來水還清澈,經過了層層砂石和泥土的過濾,地底下也沒有灰塵,手電的光芒很輕易地就投射到了坑底,一共也只有三米來深。沒有林光,我看得很清楚。他究竟去哪兒了?他一米七二的身高,一百三十多斤的體重,就算是豬肉切下來也有很大一堆,可他究竟去哪兒了?

我蹲在小水坑邊,死死地盯著水面,有人過來我才起身,腿都麻了,像爬滿了螞蟻。

“張工,你在這兒幹嗎呢?”來人是三班的班長,滿臉煤黑地朝我張望。

“沒幹嗎,不太舒服,歇歇。”我揉了揉腿,儘量掩飾著驚惶。“聽說了嗎?有人看到林光了。”三班長一開口就是林光,這讓我的心又提了起來。

“你說什麼?”我有些緊張。

“林光啊,有人看到他了,他去7o2礦了。”三班長瞅瞅四下無人,神秘兮兮地說。

“去那兒於嗎?”我當然要問下去。

“你以為呢,我早就看出這小子心思不在咱們這兒。”三班長擺出推心置腹的口氣。

“那他怎麼不帶走常燕呢?你是不是看錯了?”我擦了擦腦門上的虛汗。

“切,他們兩口子遲早都得走。咱們這兒的氣數是越來越不行了。“三班長嘆了口氣,抬起頭看著遠處豆子大的洞口,能看到,外面的天色淡了。

這晚,我又失眠了。其實這幾天我都沒能睡好,一閉上眼就像置身那個該死的4號井一樣,滿鼻子的腐朽和黴味,潮溼的空氣讓人呼吸道黏糊糊的。在夢裡我一遍遍地回到小水坑邊,一遍又一遍殺死林光,又把他投進水坑,看著他晃晃悠悠地沉入水底。我不是沒有懷疑過我殺人失敗了,林光根本沒死,他不過是暫時塞息,在我離開後他又浮出水面悄悄地走出了礦井。如果他真的沒死,會拿我怎麼辦?現在,這個問題就像一張躲也躲不開的網,把我牢牢困住。

我的頭疼得像要裂開,林光不能不死,如果他不死,那我怎麼能得到那筆保險金呢?他究竟是死了還是沒死?礦長就要回來了我必須儘快擺平這件事,可我又不能去找常燕,誰能告訴我,究竟該怎麼辦。

我必須去見常燕一面。

事到如今我不得不承認,我殺林光不僅僅是因為看不慣他,而是因為,我就是常燕那個沒有浮出水面的姦夫。

不,“姦夫”這個詞不太合適,我跟常燕是有感情的。當年的迎新晚會上我們一起跳過舞,那時候我還有女朋友,我們沒能深入展。大四那年,女朋友愛上了一個富家子,我們分手了,常燕那時候已經跟林光在一起了,她知道我失戀後馬上找到了我。她愛上了我,我也喜歡她,像她那樣豐滿又溫柔的女人誰不喜歡呢。說起來還是常燕先向我表白的,這突如其來的幸福令我很快擺脫了低潮期,但是我們沒能光明正大地走到一起,因為常燕還沒跟林光分手。常燕說她根本不愛林光,是因為林光死纏爛打不肯放棄她才動了心,謀殺林光的念頭我那時候就有了,所以找了個藉口不讓常燕跟林光分手,我們只在暗地裡來往著。

兩年後,常燕跟林光結婚了,兩人一起來這個礦區工作,我的機會也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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