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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初次見面

這股味兒好怪。他在吃什麼?

陳奇努力用嗅覺在空氣裡捕捉著那股氣味,最後他得出結論,坐在他對面的這個男人要不是在吃三文魚漢堡,就是在吃鮋魚漢堡,只有被精心加工過的魚類才會有這股怪味兒。20分鐘前,他被帶到這間小審訊室時,這個身材圓胖,穿灰色開司米毛衣的中年男人就已經在這裡了,他不知道這人是誰,但是看到之前審訊過他的警察為這個人連泡了兩次咖啡,拿了一次紙巾,他猜想這人的職位應該較高。

這個人在一邊吃漢堡,一邊看檔案。

“你叫陳奇?”不知過了多久,他從那疊檔案裡抬起頭問道。

“是。”

“我叫杜森,你的案子現在由我接手。”這個人平靜地說。

陳奇沒介面。那個叫杜森的人把最後一口漢堡塞進嘴裡,又喝了一口咖啡,隨後把案卷翻到他想要的那一頁說道:“陳奇,我現在正在看你的案情陳述。有幾件事想跟你核實一下。”

他禁不住皺了下眉。什麼事?他心裡在問,但他沒開口,他相信即使他一言不發,這個飽餐了一頓的胖子也會接著往下說的。

“你說,在案發當晚,也就是2008年7月4日晚上10點20分左右,你用自己配的鑰匙潛入李繼文家,當時你本來是想來見那個女孩的,可是,當你看見李繼文正坐在盥洗室的馬桶上打瞌睡時,你立刻就產生了殺人的念頭。你悄悄走進廚房,拿了雙筷子,然後進入盥洗室……我很好奇,你為什麼要用筷子?”杜森友善地看著他。

“這我好像已經說了快100遍了。”

杜森沒答話,耐心地等待著,那表情彷彿在說,我就算讓你說1000遍,你又能怎麼樣?

“好吧。”陳奇無奈且不耐煩地點了點頭道,“我進客廳的時候,盥洗室的門開著一條大約一手寬的縫,我看見他坐在馬桶上打瞌睡,他的嘴張得很大,看到他那個醜態,我當時就準備幹掉他。於是,我就去了廚房。我之前說過,我想找把水果刀抹他的脖子,但沒找到,我只看到了筷子。所以,我只能選擇筷子。”陳奇道。

“只看到筷子?”杜森對此似乎頗感興趣。

“是的。它們在筷籠裡。”

“你沒看見剪刀或菜刀之類的利器嗎?”

陳奇用幾秒鐘回想了一遍當天晚上廚房裡的情景。

“我確實沒看見。”最後他說。

“你沒開燈?”

“不需要開。客廳裡開著一盞很亮的檯燈,那些光透到廚房足夠我看見裡面所有的東西。我確實沒看見菜刀、剪刀或水果刀。而且……”陳奇頓了頓,決定把自己的想法再說得更確切一些,“我發現筷子的一端很尖,我又想到了他那個張開的嘴,我想如果用筷子使勁向下扎的話,一樣可以結果人的性命。事實上,我也的確成功了。”

杜森對他最後那句略顯得意的表白不置可否。

“客廳的檯燈,你到的時候,就已經開著了嗎?”

“是的。”陳奇答道。

杜森點了點頭,又低下頭看他的卷宗。

“以你的說法,你從廚房拿了筷子後,就把強薇的門,從外面鎖上了。是不是?”

“對,我不想她受牽連。”

“接著,你去了盥洗室,當時李繼文在打瞌睡,你還聽見了鼾聲?”

“嗯。”

“你怕吵醒他,進盥洗室的時候,動作很輕,等到你關上門,插上插銷,準備謀殺他的時候,他仍然睡著。是不是這樣?”

“是。”陳奇不明白為什麼要反覆問這些已經問過無數遍的問題。

“你說,‘我把那雙筷子插入他咽喉的時候,他的鬍子動了兩下,身體也跟著搖了搖,但沒發出叫聲,我感覺他是死了,於是,我就從盥洗室的窗戶翻了出去,外面正好有個空調架,我踩著那個架子,慢慢爬到樓下盥洗室的窗沿,再往下爬,就是一樓的院子。那戶人家好像不在,於是,我就透過院子的圍牆翻了出去。’這就是全過程?”杜森抬起頭望著他。

他懶得回答,只是別過頭去微微點了下頭。

“你還在盥洗室找到了鞋套,所以在爬牆的時候,沒有留下腳印。是不是?”

“對。”真是老生常談。

“你在哪裡找到鞋套的?”

“在抽水馬桶旁邊的櫃子裡。”他不耐煩地說。

杜森對他的情緒視而不見,低頭又看了會兒檔案,問道:“你是什麼時候關的盥洗室的燈?”

“盥洗室的燈?”陳奇不太明白。

“你作案的時候,盥洗室應該開著燈,不然你怎麼能看見他的鬍子在動?你怎麼找鞋套?”

“是,是的。”這對陳奇來說是個新問題,之前從來沒人問過他,所以,他不免有些慌亂,但仔細回想了下,當時盥洗室確實開著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