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屍體的時候,盥洗室的燈是關著的。因為是白天,所以當時沒人注意到這點。”杜森饒有興趣地注視著他,“盥洗室的門是從裡面鎖上的,如果是這樣,那應該除了你之外,沒有其他人進過盥洗室,也不會有別人去關燈。你是什麼時候關的燈?”
陳奇的心猛烈地跳了一下,但他很快就穩住了自己。
“是我關的燈。就在我準備逃走的時候,我突然想到,如果亮著燈爬出去,燈光可能會讓對面的人發現我,所以,我關了燈。”他覺得自己的話很有說服力。
“聽聽這段。”杜森一本正經地念起手頭的檔案來,“外面的路燈壞了,從盥洗室窗外翻出來時,我藉著窗子裡的燈光看了下手錶,正好是10點半。我知道那時候,強薇應該已經睡了,她今天喝了酒,她酒量不好,一旦喝了酒,就會一睡到天亮,我希望她醒來的時候,屍體已經被發現了。’”杜森放下手裡的檔案,眨巴著一對小眼睛看著他,“外面的路燈壞了,你翻出盥洗室的時候,藉著窗子裡的燈光看了手錶。”
陳奇木然地看著他。
“你翻出去的時候,沒有關燈。”杜森說。
仔細一想,杜森說的對,除了他以外,是不太可能再有別人有機會去關那盞燈了,但如果他承認自己確實沒關過燈,會不會給強薇帶來麻煩?
“這個……我忘了。”他只能這麼說。
“你確定你行兇的時候,鎖上了盥洗室的門?”杜森突然換了問題。
“我確定。”他很肯定地點了點頭。
“怎麼鎖的?”
“那是個圓的門把手,只要中間按下去就可以把門鎖上。”那個黃色金屬門把手在陳奇腦際晃過。
“圓形門把手?”
“是的。”
杜森笑了笑,忽然又換了問題:“你跟強薇交往多久了?”
“一年。”
“你經常來她家嗎?”
“不,那天是第一次。因為那個老東西終於同意我們結婚了,在那之前,他一直想盡辦法阻撓我們在一起。他把她的身份證和戶口簿都藏了起來。”陳奇想起這件事,就怒不可遏,儘管李繼文已經死了,但他仍有一種再殺他一次的衝動。他想,這次最好用刀,可以看見鮮血噴湧而出的場面,那才叫過癮。用筷子插入咽喉,雖然很有戲劇性,但似乎少了點紅色,使整個謀殺缺少了點關鍵性的元素。想到這裡,他又自嘲,正因為他太平凡,正因為他一輩子只殺過一個人,這是他平生最耀眼的一次登場,所以才會追求這種不恰當的裝飾。其實按理說,他應該感到慶幸,沒有血沾到他的衣服上,這省卻了他不少麻煩。
“第一次?新女婿上門?”杜森笑道。
“可以算吧。”他很勉強地回答。女婿!呵,這個詞真讓人噁心。
“那天晚上,你們共有幾個人用餐?”
“6個。我和強薇,她的媽媽,那個老頭,還有鍾思慧和方智聞。”
“這兩個是誰?”
“這些我都說過了。鍾思慧和方智聞是我和強薇的同學,我們介紹他們兩個認識,現在他們在談戀愛。方智聞是老頭的學生,兩人最近走得很近,他想出版老頭手裡的一本書。”陳奇道。
“鍾思慧呢?”
“她本人應該不認識老頭,本來那天她不想去的,但老頭一定要方智聞帶女朋友去,所以她就勉為其難地答應了。”
“方智聞是否知道李繼文對強薇做的事?”
“他不知道,誰會告訴他?我不會。強薇不會,老頭就更不會了,他要在外人面前扮演正人君子的角色。方智聞是外人。”陳奇譏諷地一笑。
杜森望著他,小眼睛在眼眶裡轉了兩圈,說道:“你能不能寫一份那天晚上你在李家的所見所聞?包括,什麼時候進的門,看見什麼,什麼時候用的餐,吃了哪些東西?你什麼時候上的廁所……”
“我沒上過廁所。”見杜森露出吃驚的表情,陳奇解釋道,“那老混蛋最喜歡泡在廁所,所以我不想接近那個臭氣熏天的地方。”
“你沒上過廁所?那就是說,你唯一一次去那間盥洗室,就是去殺人的?”
“對,可以這麼說。”
“原來是這樣。”杜森自言自語道,接著又問,“再好好想想,你有沒有記錯?”
“我不會記錯。”
“那你有沒有注意到,他的身邊有一本雜誌?”
陳奇搖搖頭。“我沒看見。”
杜森若有所思地低頭看著他的卷宗,又喝了口咖啡,最後,他用聊天的口吻對陳奇說:“今天上午我休假剛剛回來,還沒去過現場,這樣吧,明天下午,我們一起去一次那裡,到時候,你可能會想起更多的細節。我也可能再請教你幾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