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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值一提的物件們

趙峻 譯

<h3>綠色訊號燈</h3>

訊號燈的綠是帶青色的綠,偶爾也有不帶青色的。它們不是為步行者設定,而是車輛用的三色燈中的一個。那種訊號燈都很古舊,大概是舊型號吧。那是一種被吮小的糖塊般淺淺的綠。

我喜歡那種訊號燈,對它們常常懷有念想。

可是,我不知道那種訊號燈在什麼地方,所以沒法去看。平常,我們只把一個地方當作風景來看,這並不好。對我來說,街道是一處處風景井然排列,電車、公車和計程車把其間所有的交接處連起來。這是沒辦法的事,我欠缺的不是方向感,而是方向這個概念。

所以,訊號燈總是不經意間映入眼簾。

在驚訝的一瞬間,它已經擦身而過。不管怎麼說,它是綠燈。我總是想,要是紅燈的話,還能稍稍看得久一點。

“這是哪兒啊?”

有時候,一過訊號燈,我就會問計程車司機。可就算他告訴我這裡是代代木,也無濟於事。

在完全沒有心理準備的時候,它突然跳入視線,也許正因如此,我才像得到禮物一般欣喜。它很像小時候父親常常給我買的小禮物。

黃昏時分看見綠色訊號燈,尤其美麗,令人感懷。有一次,我在雨夾雪的黃昏看見過它,那一刻莫名地感傷,覺得自己是在哪個遙遠的小鎮。

我在心裡驚歎了一下,它已經在身後了。

<h3>橡皮筋</h3>

沒來由喜歡的東西里頭,有一樣是橡皮筋。不知為什麼,或許是被它結實合用的外表吸引——那顏色,那獨特的手感,還有那樸素的樣子。它並沒有什麼特別的用場,可是,要是想用橡皮筋而手邊沒有的話,我會非常失落。

小時候,我喜歡觀察橡皮筋盒子。盒子在走廊的書箱裡,裡面放著許多褐色和黃色的橡皮筋。新的橡皮筋表面微微有些粉末,有些會粘成一團。把手伸進盒子碰到涼涼的橡皮筋,感覺很幸福,體會到了用的時候要多少有多少的安心,以及擁有富足而方便的東西的奢侈。這種時候,連在指尖移動的橡皮筋的氣味也很舒服。

我喜歡把橡皮筋連在一起跳皮筋,這是拿手好戲。橡皮筋比做內衣用的扁扁的白松緊帶要柔韌有彈性得多,感覺也好多了。

從那時起,我一直留長髮,媽媽給我編辮子或是扎頭髮。扎頭髮用的不是橡皮筋。我知道橡皮筋不光滑,用它扎頭會和頭髮纏在一起,取下來的時候不光疼,還會掉頭髮。可是我經常想,要是丟了扎頭髮的皮筋也不要緊,還有橡皮筋呢。我很依賴橡皮筋,這真是奇怪,有些不可思議。

傷心的是,橡皮筋會失去彈性或者乾枯。這實在寂寞,但就連這一點也讓我著迷,覺得它有一種結束工作、完成一生的工匠般的清潔。直到現在,看到廚房裡那些橡皮筋木乃伊,我還是心懷虔敬。

<h3>檸檬榨汁器</h3>

那是一個毫不稀奇的玻璃檸檬榨汁器,卻是外祖母的寶貝。外祖母是媽媽的媽媽,一直和我們全家住在一起,小時候,她經常陪我玩。我沒有一起玩的朋友,也不會一個人出去玩。外祖母整天待在家裡打掃撒在榻榻米上的茶葉末、抽抽菸、看看電視裡的相撲或棒球,是我的好玩伴。

聽說檸檬榨汁器是一個男人送給外祖母的,是很久以前和她相戀的男人。他叫什麼,是做什麼的,我一概不知。

我只知道,那個檸檬榨汁器是外祖母唯一的寶貝,此外,她沒有一件首飾之類的東西。從國外帶回來的那個小小的玻璃製品,是那個男人唯一的遺物。

外祖母很珍惜它,用得特別小心。她不是用它擠檸檬,而是擠橘子。

冬天,外祖母常常給我做橘子水。把一個橘子切成兩半,榨汁,然後放在杯子裡,放糖,衝上熱開水。這飲料微甜、味道模糊,卻能暖和身子,有一股橘子溫柔的香味。

爸爸和媽媽都不喝外祖母的橘子水。問原因,爸爸困惑般地說,不喜歡。媽媽說,寡淡無味,不好喝,虧你還喝得下去。可是,橘子水卻很合我的口味,我常常讓外祖母給我做。長大了不跟外祖母玩了,我學會自己做,上中學時給好朋友做,但似乎不合她的口味。不知不覺,我也不喝了。

<h3>香菸</h3>

我曾經迷戀的男人是所George[1] 。現在也喜歡他,星期六或者星期天從收音機裡聽到他的聲音,會心頭一怔。

幾年前,在電視廣告裡看到他輕鬆地唱道“比我還輕的‘邊界’”,就不覺被迷住了,從此開始吸“邊界”煙。

我有吸菸的習慣,去年去世的父親曾不悅地說過:酒是喝比較好,煙是不要抽為好。對於我的所作所為,父親似乎每次都不高興,對我吸菸的習慣也就沒有分外不悅。

我第一次吸的是父親的“小憩”,像漫畫裡一樣,著實被嗆到了。第二次嘗試表哥的“櫻桃”,覺得氣味好聞。這都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去年正月回家,一天深夜,偶然和父親兩人獨處。

“你已經中了尼古丁的毒了。”父親說。他也許想做個痛苦的表情,但可能是醉了,看起來興致勃勃。

“來,抽一根。”說著,他遞過一根短短的“和平”。我不要,說抽不了這麼烈的。不知為什麼,他竟用英語說了句“please”。

我沒辦法,吸了兩三口,說太辣,掐了。父親撿起菸頭看了看,呵呵地笑了。得這麼抽,他說著叼上一根,點上。

“你吸不帶過濾嘴的還早十年。嘴裡這頭溼了的話,根本不行。”

我想起了過去那個靈巧地用罐裝煙的白色薄紙給我做芭蕾舞女演員,用錫紙給我做螃蟹的父親。

<h3>小拎包</h3>

我喜歡小拎包。帶蛇皮內袋的褐色包、黑線編的筐形包、灰色的尼龍包……我有好多個。

我這十年最大的變化大概就是這個了。

以前我喜歡大包。包裡有記事本、化妝品、錢包、藥,還有五百頁的文庫本、巧克力,有時還有摺疊傘、墨鏡、隨身聽。隨身帶的東西有一堆,把它們帶在身邊才放心。

只有和男人一起的時候才拿小包,因為這時候,書、雨傘、巧克力都不需要了。這樣外出也挺開心。

但那屬於特殊場合,僅限於甜蜜的依賴性外出。對我來說,依賴是恐怖的,需要的東西都得拿著,當然是自己拿。沒關係,不用客氣——這是我平時的架勢。

世間的女人有的適合精巧甜美的小包,有的不適合,我當然屬於後者。麻煩的是,要問我是不是適合大包,因為我個子矮胳膊又沒力氣,拿著又大又重的包,怎麼看也不像英姿颯爽的職業女性。

有一天我忽然意識到,不拿東西比拿著更輕鬆。因為拿不了全部,所以要多拿一點——與其這麼想,不如什麼都不拿更安心。

只要帶錢包和家門鑰匙就行,再有口紅和文庫本就完美了。

無論如何都需要的東西,到時候找就行了。其實也沒有什麼是無論如何都需要的。

拿一個小拎包就能去任何地方——這麼想著,一下子輕鬆起來。

<h3>暱稱</h3>

我不擅長的東西之一是暱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