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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者之書(出書版) 第12節

那麼,抑制死的發生原理是什麼呢?

抑制死,是由於一些支配心臟活動的迷走神經受到刺激後過度興奮,致使心血管活動突然被抑制而發生心搏驟停,從而導致的死亡。比如上述案例中,當頸部兩側受到暴力累及頸動脈竇時,頸動脈竇內血壓迅速升高,引起壓力感受器強烈興奮,就會透過迷走神經反射導致心搏驟停,從而產生不幸的結果。

可以刺激迷走神經的,當然不僅僅是“吻頸”。在法醫學實踐中,我們發現,利用鈍性外力擊打或壓迫頸部、心前區、心後區、會陰部,以及某些醫療活動,如胸腹部穿刺,尿道擴張、引流等,都可能導致抑制死。

這也是我們在電視劇中經常看到的,有人用手掌往他人頸部側面一砍,他人迅速喪失意識而昏厥倒地的理論基礎了。

頸動脈竇受擊打或壓迫,導致昏厥是比較多見的,導致死亡卻是比較罕見的。不過,並不是說頸動脈竇受到擊打,就一定會導致昏厥。這也是此類電視劇的一個“bug”(漏洞)。如果人沒有昏厥怎麼辦?

有些同學看完這些,就會比較擔心了。我們知道了這些地方受到打擊有可能會導致抑制死,但是我們總不能時時刻刻都保護著這些地方吧?萬一被碰到了咋辦?

其實這就是杞人憂天了。我在前文已經說過,這種死亡事件發生的機率極小。抑制死的發生和人體狀態、健康狀況、神經敏感性等個體因素相關,即使在同一個體身上,也並不是受了外力就一定會昏厥或者死亡。

比如:在一起學生鬥毆案件中,一個男孩被別人一拳擊中胸口,立即發生心搏驟停而死亡;在一個流產的醫療糾紛案例中,一個女孩去醫院進行流產手術,手術還未正式開始,只是牽拉了宮頸口就發生了心搏驟停而導致死亡。但絕大多數人被擊打胸口、進行流產手術都不會有生命危險,這就證實了抑制死的個體差異性以及極端偶然性的屬性。

法醫在接到此類案件的時候,首先要了解案情、查明死亡之前的過程。在屍檢的過程中,要確實排除窒息、損傷、電擊、高低溫、疾病和中毒等死亡原因。結合調查情況,法醫才可以出具抑制死的鑑定結論。

比如之前說的學生鬥毆案件中,法醫透過屍檢發現,死者的心前區面板有一小塊淤血,但是並沒有發現其他可以致命的損傷。胸口也僅僅是淤血,並沒有肋骨骨折、氣胸或者胸腔臟器血管破裂的情況。在排除了其他的死因之後,法醫瞭解了案情和死亡過程。死者在胸口被拳擊之後,立即倒地,神志喪失,面色蒼白,四肢冰冷。那麼,在這個案件中,法醫就有充分的依據判斷死者繫心前區遭受鈍性暴力,導致抑制死。當然,在這起案件中,因為有毆打行為,即便是極小機率事件,行為人也應該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不過,如果抑制死是由正常的醫療行為導致的,那麼這種死亡事件就不應該被稱為“醫療事故”。

綜上所述,法醫對抑制死的判斷,其主要手法是“排除法”。換句話說,法醫不能根據死亡過程來直接認定抑制死,認定抑制死的前提是排除了其他死因的可能。

最後,在抑制死發生的前夕,如果採取的措施得當,是有希望避免悲劇發生的。對於以“心搏驟停”為主要徵象和致宕機制的抑制死,如果在發生前夕,立即採取胸外按壓、口對口人工呼吸等急救措施,是有希望把即將發生抑制死的人從死神手裡搶回來的。

自救×小劇場

小白:“頸動脈竇受輕微外力就能致死!師父您說的真對,可咱們的脖子也太脆弱了。勒、扼,會導致窒息;受傷,會導致失血。可是,這輕微外力都會弄死人,這也太誇張了。”

聶之軒:“抑制死是一種極小機率事件,倒是不需要什麼特別防範,平時注意不讓心前區、頸動脈竇位置、會陰部受傷,就可以最大限度地防範了。不過,有一點要特別提一下。”

小白:“什麼?”

聶之軒:“我上次看到一則影片,在馬拉松賽場上,一名選手身體不適,突然暈倒。周圍的熱心群眾上來就噼裡啪啦一頓胸外按壓,可是那名選手明明還在動。”

小白:“這個我知道,胸外按壓之前,首先要確認當事人有沒有呼吸、心跳,有沒有意識,可不能亂做。那個選手可能本來只是有點暈,最後卻給人按得胸痛。”

聶之軒:“是啊,人明明還有心跳,你去反覆按壓,反而有可能引起當事人的抑制死。那樣可就是好心辦壞事了。當然,如果我們在日常生活中見到有人受到輕微外力就倒地,心跳、呼吸停止的情況,那就有可能是抑制死了。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及時有效進行CPR(心肺復甦術),是有機會搶救回一條生命的。”

小白:“所以凡事不能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對吧?”

聶之軒:“是的。另外,還有一點要提示。在抑制死的發生場景中,有不少是在進行醫療行為中發生的,比如胸腹部穿刺或者尿道擴張等。這樣的情況很容易引起醫療糾紛,甚至成為信訪案件。”

小白:“其實,這只是單純的醫療意外。”

聶之軒:“是啊,所以有很多知識是需要提前科普的。事情發生後再去解釋,可能別人就不信了。”

第18章 第十八案 頭髮下的秘密

“她明明是摔死的!”

夏曉曦彷彿是和丈夫吵架了。她的母親給她打電話的時候,感覺夏曉曦的聲音不大對勁,而且彷彿聽見有她丈夫罵罵咧咧的背景音。確實,夏曉曦結婚後一年,和丈夫關係就不太和諧了,吵嘴、打架成了家常便飯。

可憐天下父母心,夏曉曦的父母想來想去還是不放心,又打了個電話,可是沒有人接聽。不過天色已晚,也不方便過去看看,夏曉曦的父母熬了整整一夜,第二天一早就趕到了夏曉曦家裡。

可是眼前的景象把他們驚呆了。

夏曉曦的家已經被警察設立了警戒帶。他們瘋了似的想衝進家裡,卻被警察攔了下來。一問才知道,夏曉曦昨天晚上睡覺的時候,不慎從床上跌落,頭部受傷,死亡了。

在臥室的門邊,夏曉曦的丈夫跪在地上哭泣,他自責因為自己睡覺太死,沒有及時發現夏曉曦跌落床下。如果發現得早,夏曉曦說不定還有得救。

警察們首先排除了有外來人進入室內的可能。那麼,只剩下兩種可能:一種是夏曉曦意外死亡,一種是她丈夫殺害了她。

夏曉曦躺在床邊,並沒有想象中那麼血跡斑斑。事實上,她的面板沒有破損,所以也沒有出血。經過法醫初步屍表檢驗發現,除了頭部,她全身沒有任何損傷。僅僅在她的額部有一個皮下血腫。

看起來,她真的像是從床上跌落,撞擊到了額部,導致顱腦損傷而死亡。

不過,為什麼額部著地致死,被發現的時候卻是仰面的?參與案件的人員眾說紛紜。有的警察認為,顱腦損傷後,夏曉曦可能仍然具備活動能力,所以自主翻身求救;也有的法醫認為,是丈夫在發現夏曉曦屍體後,翻轉觀察、施救,但因為情況緊急,所以沒有提供這一挪動屍體的資訊;還有的警察認為,這可能不是一起單純的意外事件。

既然有爭議和疑點,南安市公安局決定對夏曉曦的屍體進行解剖檢驗。

跟屍表檢驗的結果一樣,夏曉曦除了頭部,其他部位沒有任何損傷。但是聶之軒切開夏曉曦頭皮的時候,發現她的帽狀腱膜下,有一塊不小的血腫。開啟頭皮以後,發現夏曉曦的頭部有一條線狀骨折線,從額部向頂部延伸。鋸開顱骨以後,發現夏曉曦的額部有一大塊硬膜下血腫、蛛網膜下出血,而且還有一塊比較嚴重的腦挫傷。同時,在夏曉曦的枕部腦組織上,聶之軒也發現了一處腦挫傷。而這處腦挫傷對應的顱骨和頭皮沒有損傷。

“這是對沖傷嗎?”小白指著夏曉曦枕部腦組織的挫傷說。

“是的。”聶之軒說,“腦挫傷,一般對應部位的頭皮、顱骨會有損傷。如果腦損傷對應的頭皮、顱骨沒有損傷,而對側部位頭皮有損傷,那肯定就是對沖傷。”

“這既然是對沖傷,”小白說,“看起來她真的是摔跌導致的顱腦損傷。”

“不。”聶之軒搖著頭說,“對沖傷只能說明是頭顱在運動中受力突然靜止而導致的損傷,是減速運動損傷,但減速運動損傷不等於摔跌傷。”

“被人打擊頭部,顱腦受力後會加速,只有摔跌,才是顱腦受力後減速啊。”小白說。

“觀察顱腦損傷,一定要從全域性來看,而不能單獨地看某一處損傷。”聶之軒說,“我們別忘記了,死者的帽狀腱膜下有出血。而一般直接撞擊、擊打是不能造成帽狀腱膜下出血的,其多見於拉扯頭髮中。”

“我明白了。”小白說,“如果拉扯一個人的頭髮,迫使她的頭部撞牆或者撞地,也是頭部的減速運動,和摔跌致傷的機制是相同的,也可以形成對沖傷!不同的就是,迫使的力量,也會在屍體上留下痕跡。”

聶之軒微笑著點頭,說:“對,這並不是一個意外摔跌致死的事件,而是一起故意殺人的案件!通知刑警隊抓人吧!”

案情×剖析

顱腦損傷死

在前面的十七次死因剖析中,我們大致歸納了十七種可以導致死亡的方式。從這一案開始,我們就人體各個可以致命的部位,介紹一些致命部位受傷致死的機制。

顱腦損傷死是我們最常見的機械性損傷致死的型別,是暴力致死的主要原因,也在暴力致死案例中佔重要位置。顱腦損傷可以是現場滿是腦漿的開放性顱腦損傷,也可以是外表看起來毫無損傷痕跡的閉合性顱腦損傷。顱腦損傷可以是鈍器、銳器造成,也可以是火器造成;可以在命案中見到,也可以在交通事故中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