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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1章 劳动法案(第2页)

她将一份奏折轻轻放在御案上:“据被擒匪徒供认,他们并非山匪,而是受人雇佣,伪装劫道,意在拖延、破坏西山第一工场的原料运输。雇佣者何人,匪徒不知,只道是通过中间人,收钱办事。”

朝堂上一片哗然。

“竟有此事?!”

“光天化日……不,月黑风高,竟敢袭击官运!”

“查!必须严查!”

工部尚书出列,义愤填膺:“陛下!此等行径,目无王法,形同谋逆!定要彻查到底,揪出幕后主使,以正国法!”

礼部尚书王瑄却皱了皱眉,出声道:“陛下,老臣有一事不明。西山工场所运,不过是些棉花、生铁等物,何以值得如此大动干戈,雇凶劫道?是否……工场之事,本就争议颇多,触动了某些……利益?”

这话说得含蓄,但意思很明白:工场惹了麻烦,被人报复,是不是自找的?

立刻有人附和:“王尚书所言有理。官营工场,本就与民争利,惹人嫉恨。或许此次事件,正是民间怨气的体现。”

“荒谬!”户部尚书沈文渊怒道,“就算有争议,也该循朝廷法度!雇凶劫道,使用军火,此乃十恶不赦之罪!与工场利弊何干?难道因为有人不满,就可以无法无天了吗?!”

双方争执起来。

萧云凰冷眼看着,等声音稍歇,才道:“王爱卿所言,不无道理。工厂之设,确有不少争议。但——”

她话音一转,目光扫过全场:“争议,就该在朝堂上辩,在奏折里陈!而不是用火药,用钢刀,在暗夜里说话!今日他们敢劫工场的原料,明日就敢劫漕粮,劫军饷!此风若长,国将不国!”

语气陡然严厉,满堂肃然。

“此事,朕已交由刑部、大理寺、都察院三司会审,玄甲卫协查。”萧云凰道,“无论牵扯到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她顿了顿,又道:“然,工厂之事,暴露出的问题,也确实需要正视。工徒闹事,人心不稳,根源何在?仅仅是原料短缺吗?杨慎。”

站在后排的杨慎连忙出列:“臣在。”

“你将工厂近况,以及工徒诉求,简要说与诸位大人听听。”

杨慎定了定神,将工场因原料问题导致部分停工、工钱饭食受影响、工徒不满聚集、陆沉亲自处置等事,择要陈述,最后道:“……工徒们所求,无非是吃饱饭、拿足饷、活计稳定。此乃人之常情。然工场草创,制度未备,遇到风浪,便易生动荡。”

“制度未备?”萧云凰问,“工场没有规矩?”

“有《工徒守则》、《匠师职责》等十余项。”杨慎答道,“然这些多是管理工场内部事务,于工徒权益保障、劳资纠纷调处、伤病抚恤等,规定尚不完善,或虽有规定,却无朝廷律法为凭,执行时易生争议。”

这话点出了一个关键:工厂是新生事物,相关的法律保障是空白的。工徒的权益,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管理者的“良心”和“承诺”,这非常脆弱。

朝堂上一时沉默。

工部尚书沉吟道:“如此说来,确需有一套章程,既规范工场经营,也保障工徒权益,使得劳资双方,皆有法可依。”

“正是!”沈文渊接口,“此次风波,表面是原料问题,根子却是工徒心中无底,对未来惶恐。若有朝廷明令保障,人心自安。”

但反对的声音也随之而来。

“朝廷律法,乃治国重器,岂能为区区工匠、工徒专设条文?”一位御史反驳,“工匠自古位列‘士农工商’之末,自有行规约束。官府插手过细,恐扰乱了千年秩序!”

“行规?”陆沉的声音忽然响起。他今日一直沉默,此刻终于开口,“敢问这位御史大人,您所说的行规,可能保证工匠一日劳作不过四个时辰?可能保证工匠伤病有医、老有所养?可能保证工匠不被随意克扣工钱、无故辞退?”

那御史一滞:“这……行规自有公道……”

“公道?”陆沉冷笑,“下官在天津卫时,见过码头脚力,被工头克扣三成工钱,敢怒不敢言;在江南,见过染坊工匠,双手被染料蚀烂,东家不给医治,反赶出门外;在山西,见过矿工塌方被埋,矿主只赔十两银子了事!这就是行规的‘公道’吗?!”

他越说声音越高:“如今西山工场,聚集成百上千工徒,若仍无朝廷律法保障,只靠东家良心、行规约束,今日可以因原料短缺减薪减饭,明日就可以因其他缘由任意处置!工徒惶惶不可终日,如何安心做工?工场又如何长久?!”

句句掷地有声,那御史面红耳赤,无言以对。

萧云凰适时开口:“陆卿所言,确是实情。新事当用新法。工厂之事,关乎国计民生,关乎万千百姓生计,不可等闲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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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看向众臣:“朕意已决,着户部、工部、刑部,会同陆沉、沈文渊、杨慎等,起草一部《工场经营及工匠工徒权益保障律例》,暂名《工律》。要明确工场开设条件、工匠工徒聘用规矩、劳作时间、工钱标准、伤病抚恤、辞退条件、纠纷调处等各项事宜。既要利于工场经营,也要保障工匠工徒基本权益。草案拟成后,报朕御览,再颁行天下试行。”

《工律》!

这两个字,像一块巨石投入平静的湖面,激起千层浪。

这将是这片土地上,第一部专门针对工业劳动关系、保护工人权益的成文法!其意义,远一部普通律例,它标志着一种全新的社会关系和生产方式,开始被国家法律所承认和规范!

“陛下圣明!”沈文渊、杨慎等人激动拜倒。

反对者还想再言,但看到皇帝坚定的神色,又想到黑风岭那未散的硝烟,终究把话咽了回去。

起草《工律》的班子,当天下午就在户部衙门开议。

参与的有户部尚书沈文渊、工部右侍郎(代表工部)、刑部郎中、陆沉、杨慎,还有特意从西山工场请来的两位“工徒代表”——周福,以及另一位名叫李秀娘(原织造坊女工,因做事细心、为人公道被推选)的女工。

小小的议事堂里,身份、立场、见识迥异的人坐在一起,争吵从第一刻就开始了。

争论的焦点,先集中在“劳作时间”上。

陆沉提出:“每日劳作,不得过四个时辰(八小时)。每劳作一个时辰,须休息一刻。每旬(十天)须休息一日。”

工部右侍郎立刻反对:“荒唐!农人耕种,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何曾有这般限制?工匠劳作,也是看活计紧慢。四个时辰?那工场还开不开了?效率何在?”

杨慎解释:“大人,工场劳作与田间耕种不同。织机前久坐,铁匠坊高温烟熏,注意力需高度集中。时间过长,易出残次品,更易引工伤。四个时辰,是经过测算,既能保证产出,又能保障工徒精力、减少事故的合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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