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寻早早地就出门了。
从方家去孤儿院,需要跨越大半个首都,来回花费时间就要半天。稍有耽搁,他出门买学习用品的借口很轻易就会被识破。
方寻到的时候,已经是中午。
这一带是老得不能再老的老城区,主干道是一条叫幸福路的街道,两侧矗立高矮不一的老旧居民楼,外墙烟熏火燎的,灰扑扑的。阳台上晒着的冬季衣物颜色也沉闷,不仔细看还以为是哪个老头老太挂上边了。
一路走过去,能听到刀剁在砧板的笃笃声和锅铲在锅里翻炒的锵锵声,有饭菜的香味飘出来。
小的时候,方寻在阳台上踮脚,能看到对面人家在做什么菜。
他以前也住在这里,一直到十岁时方茉莉去世,才去了幸福路尽头的孤儿院。
方寻路过几个塞得满当的桌球室和麻将室,都是游手好闲的无业游民,有三四十岁的,也有十五十六岁的,试图从别人比脸还干净的兜里刮来几分钱。
他穿得很严实,围巾特地拉得很高,遮住了下半张脸。
有人注意到他,流里流气地吹口哨。
方寻很想上去踹他两脚,但一想到自己的鞋很贵,又把这个念头摁下去了。
今时不同往日。
幸福路很窄、很长,越往里走,那些动静就越来越少。
走了大概五分钟,左侧有条窄小昏暗的巷子,是去孤儿院后门的近道,方寻轻车熟路地拐进去,看到灰不溜秋的小黑团蹲在地上,头发乱糟糟胡乱绑成两个小揪揪,左臂右膀各挂了一只猫,脚边一只敞肚皮打滚的狗。
摸狗的手黢黑。
方寻没忍住嘴角一抽。
……招猫逗狗的,还挺忙。
方寻捏着嗓子,怪里怪气地逗她,“小屁墩,干嘛呢?”
“关你屁事!”
人还没转过脸来,骂声就先到了。声音稚嫩,气势十足。
一秒后,程水转过来,脸黑得跟隔夜的绿叶菜一样,有些埋汰。好在黑亮的眼珠子很大,看起来很精神。
她傻愣了一秒后,眼睛亮得跟灯泡似的,从地上蹦了起来,扑到方寻怀里,紧紧搂住了他,激动地拔高了声音,“寻哥哥!我以为你再也不回来了!”
方寻两只手都拎着东西呢,空不出手来,低头看她头顶的小揪揪,嘴角微微一扬,“我这不是回来了吗?”
“他们都说你去过好日子不要我们了……”程水突然大哭起来。
方寻傻眼了,“快撒手,鼻涕别擦到我身上!”
程水抱得更紧,拨浪鼓一样晃着脑袋,哇哇哭个不停。两只猫要往他身上爬,狗在咬他的裤脚,真是。动也动不了
几分钟后。
程水总算哭完了,露个大白牙拎新衣服的袋子,跟着方寻一块儿往前走。
“你哥呢?”
“在医院,他生病了。”
这一片没有医院,程水说的是那个小诊所。
“几天了?”
“四天!”程水回他,抬手擦一下脸上的泪,毫不犹豫抹在裤子上。
“……”
“你怎么不去守着你哥?”方寻问。
别看程水这样,平时粘人得很,名副其实的跟屁虫一只。
程水哼了一声,小声地说,“他说我烦,叫我自己出来玩。”
方寻瞄她,“他骗你的。”
“真的吗?”
“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