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姆森冲锋枪冰冷的金属质感。
与马帮主那些手下手里握着的大刀长矛、老旧套筒,形成了鲜明对比。
警卫连的士兵们,人人一身笔挺美式军装,动作整齐划一,站姿沉稳。
与对面那群歪歪斜斜、流里流气的团丁,完全是两个世界的产物。
马帮主额头上的冷汗冒了出来。
他混迹边境多年,眼力还是有的。
眼前这支部队,和他过去见过的任何国军都不同。
那股子从骨子里透出来的悍勇和冷酷,根本不是他手下这群乌合之众能比的。
赵一鸣没有理会他僵硬的表情,向前踏出一步。
他手里那支汤姆逊冲锋枪的枪口,不带任何烟火气地,顶在了马帮主的脑门上。
冰凉的触感让马帮主的身体整个都绷紧了。
“独立第一师在这里招人,阎王爷来了也得让路。”
赵一鸣的声音不高,却异常清晰,每个字都像是敲在马帮主的心上。
“你刚才问,懂不懂规矩?”
赵一鸣的枪口轻轻向前抵了抵。
“现在,我来告诉你我们的规矩。”
马帮主的两条腿开始软。
他能感觉到顶在额头上的金属传来的寒意。
更能从对方平静的语调中,听出一种对生命的漠视。
他毫不怀疑,只要自己说错半个字,脑袋就会被当场打成烂西瓜。
今天,是踢到铁板了,而且是块能砸碎骨头的钢板。
“长官……长官饶命……”
他脸上的横肉挤成一团,连忙点头哈腰。
“是我有眼不识泰山,是我不懂事。”
“您大人有大量,别跟我这种粗人一般见识。”
赵一鸣没有杀他。
他收回枪,但警卫连黑洞洞的枪口依然没有放下。
“我们师长临行前交代过。”
赵一鸣看着他。
“对付你这种地头蛇,有两条路给你走。”
“第一,带着你的人,现在就滚,滚出野马镇,以后别再让我看见。”
“第二,也别当什么狗屁帮主了。”
“带着你这百十号弟兄,跟我们登记,加入招募的行列。”
“去密支那,有活干,有饭吃,立了功,一样有赏。”
“是继续当个朝不保夕的地痞,还是去挣份前程,你自己选。”
马帮主愣住了。
他本以为自己必死无疑,没想到对方居然给了他选择。
他快地权衡着。
滚?
他在这野马镇作威作福惯了,离开这里,他什么都不是。
留下?
就要给这群人当牛做马。
可他看看那些堆成小山的牛肉罐头。
看看那些崭新的军毯。
再看看自己手下那群面黄肌瘦、拿着破烂武器的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