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放出来就跑没了。”同旺财一样,也是个没良心的。
宁安微微拧眉,“可别被人当作猎物猎了去。”她虽然不太喜欢那头鹿,但养了这么久了,也舍不得它死在旁人手中。
蓝姑姑笑道,“皇上已经吩咐下去了,人人都知晓白鹿是长安公主养的,不能猎。”
此次陪同的,除了皇后,还有淑妃、贤妃,以及琅嬛与傅雪。从宫中出来,琅姚不知怎么多了一丝开心,也稍感轻松。
雪梨道,“听说恭献公主也来了。”
琅姚的脸上多了一丝期待,“恭献公主若是来了,我娘同妹妹许是也来了。”
第一日君臣同猎,晚间热热闹闹烤了肉,喝了酒,第二日,皇上便由着他们自己狩猎了。秋荻一般为七日,他觉得没意思,第二日便想走了。草原广袤,他想带着宁安策马奔腾,但总归大臣们跟着,大臣家眷看着,少了丝惬意。
“等日后有空了,我带你去草原,就我们一家。”
宁安笑看着他,火光印在她脸上,一片火红。“好。”
秋荻第一日,在宫中的李诗便动了,宁氏两姐妹、谭宝林、孙才人以及几个位份底的采女、御女均去看她了。如太医以及接生嬷嬷所言,李诗这一胎生的极其艰难,疼了两日一夜,才终于在接生嬷嬷的推腹下将孩子生出。
玉兰看着孩子,对已经力竭的李诗道,“是个公主,长的可壮实了,有九斤多呢?”
李诗惨白着一张脸,几乎不出声音,“给,给我看看。”
玉兰正要让乳母将孩子抱过来,便被李母阻止了,她严肃着一张脸,“孩子什么时候看都行。”她看向接生嬷嬷,对她微微点头。接生嬷嬷洗净了手,拿起了针线,对李诗道,“才人,您的下面撕裂的厉害,奴婢要给您缝上。”
谭宝林在外殿,透过窗棂,看着接生嬷嬷在李母的指挥下,对着李诗的下身缝了又拆,拆了又缝。李诗因疼痛叫哑了喉咙,声音似泣血,指甲因疼痛的抓握而折断,十指血迹斑斑。
李母道,“今日你受了苦,来日便知道好处了。”她看着李诗,“她不仅是接生嬷嬷,还是手艺高的绣娘,定能让你恢复如初。”
宫中的消息传来时,肃宁正带着宁安骑马,在一处空地停下,教她如何在林中布置陷阱,抓落单的兔子。又教她如何通过足印、粪便来判断经过的是何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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琅嬛等人,则在六宫女官的指引下,换上明霞锦,梳着高高的髻,佩戴着用黄金装饰的帽子,穿着全身缀满珠玉的服饰,跳舞娱乐众人。
明霞锦是一种丝织品,散着一种奇异的香味,奇香无比,这股浓香一旦附在人身上,历旬累月经久不掉。这种锦缎不但本身光彩辉映,五彩斑斓,其中各种颜色交错相配,还能组成各种图案。
宫中的明霞锦,一向是紧着琅嬛的,只因皇上说,唐御女身披明霞锦跳舞的样子极美。这是连皇后都没有的绸缎,也是琅嬛得宠的标志。她一舞又一舞,满意甚至骄傲的看着众人眼中掩饰不住的惊艳……
“明霞锦美则美,香味太过于浓郁了,闻久了熏人的很。”想想一边吃着烤玉麦,一边同阎君说话。“健康爹说,钱塘富庶,钱塘的青楼花魁,也是穿明霞锦的。”她说完又问,“花魁是什么?”
阎君看着她的眼,耐心的给她解释。“花魁便是出卖色相的女子中,最美的那一个。”
长松在一旁道,“非也,花魁是客人最多的一个。”
宗大睨了他一眼,“你若是将咱们皇上的女婿教坏了,你看他回来收不收拾你。”他割了一盘鹿肉给禾禾。
想想又问,“做花魁有什么用?”
长松笑道,“做花魁,有更多的人趋之若鹜,便能早些攒钱赎身了。”做花魁的目的是赎身,而非彰显自己的美丽。他看着想想,“你要知道,世间出卖身体的女人固然让人不齿,让人恶心,但也有迫不得已无可奈何之人。”他看着想想如同耗子一样,一会儿便啃完一根玉麦,忍不住道,“你是不是吃太多了。”从刚才开始就一直在吃。
阎君道,“她现在不吃点心了,正餐时多吃些也无妨。”
长松调侃道,“小心吃胖了你的驸马不要你了。”
阎君忙道,“不会的,我就喜欢想想这样。”他看着想想笑,“没什么比吃饱饭还重要,饿着肚子很辛苦的。想想有度,不会胡乱吃喝。”
宗大斜睨他一眼,这小子年纪不大,油嘴滑舌,尽会说些好听话哄着想想。看着就是个靠不住的人,也不知他那个岳父怎么想的,把他小姨子许给这么一个人。
阎君对着宗大笑了笑,他自然知道宗大想的什么。他与宗大,虽然都是驸马,但少不了被人比来比去。宗大虽是宗氏一门的族长,有能力,有本事,又是皇上的青梅竹马,好兄弟,但终归年龄大了。百姓谁人不为定国公主叹一声可惜了,不嘲他年岁大了,配不上公主。更何况,他还纳过妾室,搞出过孩子,比不得他清清白白。想到这里,他在宗大面前,便也不觉得弱了,暗暗挺起了胸膛。
宗大暗自咬牙,长松安慰他,“百姓说的也不错,你年岁确实大了。”老牛吃嫩草,还是天线一般的定国公主,百姓难免心中不忿。
宗大道,“我长的也不差。”
长松细细的打量他许久,“太后的那个,加了蛇油蛇毒的什么膏,据说能重回青春,你要不去要些来擦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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