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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0章 讓寶貝回家

『讓寶貝回家——葉惟新浪部落格,2oo6年8月29日2:12

一個看上去4-6歲的殘疾小女童(真實年齡尚不確定)穿著一件髒兮兮的碎花襯衣和一條同樣髒兮兮的灰色短褲,坐在廣州天河區天河路的繁華路段之中,就在人行天橋旁邊,高樓大廈之外,向每位路人行乞,有蒼蠅叮她疑似被人為傷害致殘的雙腳。

這是28日傍晚我的親眼目睹,我一下子懵了。

我看過很多貧民窟題材的電影,作過一些瞭解,知道在墨西哥、巴西、印度、南非等展中國家都有這種情況,以及更加不堪的情形。我也並非沒有親眼看過,來廣州前我在非洲肯亞內羅畢的艾魯貧民窟,才看了種種踐踏心靈的罪惡。

然而在我心中,眼前之事不會生在中國,儘管中國也是一個展中國家。

我在美國洛杉磯出生長大,若只看國籍,我只是個美國人。很多中國人因為我對中國的深情而奇怪,更多人懷疑我是否懂中文,是否懂中國。如我初初所言,我比大家想的還要懂中國,愛中國。

我祖父生於亂世,理所當然為國效力,在抗日戰爭中戰功累累,尤以臺兒莊戰役中的智勇,獲時民國政府的三等寶鼎勳章。後在內戰爆前不願手染同胞之血而移民美國。

我父親秉承家風家訓,雖牙醫之士,亦可稱仁義也。我母親大學畢業於加州大學舊金山分校東亞語言與文化系,蒙其諄諄教育,我2歲學《千字文》,3歲學《唐詩三百》,5歲學《論語》,多年以來一直有修習漢學。

1991年夏天,我3歲時第一次隨父母來中國旅遊,往後每年皆有到中國的遊歷,直至2oo3年我家道中落,那是另一番事了。其後兩年我靠著努力與好運讓生活重新變好,2oo6年8月26日,我第一次獨自一人來到中國。

說這些只是想告訴大家,不管誰承不承認,我也是個中國人,我也屬於這個國家,此心天地可鑑!

1991年-2oo3年,3歲到15歲,我見證著中國的巨大變化,從南到北,從東到西,我隨父母幾乎走遍了中國的山河大地,嚐遍了各地的美味佳餚。那正是我以前做的,領略中國好的一面,而壞的一面則被我父母有意先行規避,以防在我心智尚不成熟時生出盲目的厭惡。

這也使今天之事讓我肝腸寸斷,悲憤填膺!

我無法理解此事,在走向小女孩之前,我甚至在想這是不是在拍電影?街頭實驗?行為藝術?可惜全都不是。小女孩說她叫胖妞,她會說的話似乎就是唯一的一句“哥哥,給點錢吧。”

她父母家人呢?警察呢?兒童福利機構人員呢?好心人呢?

廣州並不是一座冷漠之城,現在我上網獲知了生於白雲區的“宮璇璇事件”,當時正是靠著一群善良的普通市民解救了那位可憐的女孩。之後總是來遲一步的警察查案破案,兇手終得到微薄的法律制裁。而《資訊時報》的調查報道引了全中國的轟動,社會各界針對流浪兒童、打拐、童丐等問題議論紛紛,促使制度有所完善,情況有所好轉。

但是不夠。

3年過去了,又一個“宮璇璇”被我遇著,是的,胖妞是個被利用兒童進行行乞的黑幫拐帶操控的可憐小不點。

我妹妹葉朵與胖妞同歲,快三個月前有過一場走失的驚魂,萬幸最終尋回。從那開始,我深知家人失散的刮骨悲痛,深感全天下不該有此悲事。即使在從前,這事我也非管不可。

當我報了警,突然有個中年男人乞丐走來要搶走胖妞,甚至有輛麵包車駛來走下三個大漢要對我動手。我抱起胖妞奔跑呼救,在熱心路人們的相助下,賊人們倉惶逃離現場。

光天化日之下!這挑戰了我對於中國治安狀況的認知,挑戰了一切。

“怎麼回事,她是個乞丐吧?”有個路人問我,看上去像是個大學生。

我對此無語凝噎,我只能吼了他“她是個小孩!”

為什麼小孩可以當乞丐?21世紀的現在?

27oo年前的管子回答了我“倉廩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這是放之四海而皆準的真理。

不是中國人特別壞,也不是美國人特別好。在美國上世紀3o年代大蕭條時期,有數以千萬計的人口失業,數以百萬計的少兒流離失所,以吃野草、撿垃圾、乞討為生。現今的美國也有著諸多的社會問題,種族不平等,槍支氾濫,高失業率,沒有全民醫保……絕對不是一個盡善盡美的天堂。那又是另一番事了。

每個國家都有好和壞的兩面,都受制於它現時的經濟情況,中國的童丐源於貧困。

今天的美國已經沒有童丐。生活給了我這樣的認知如果在街上現有疑似流浪的孩子,打一個電話911,很多人都會打這個電話,警察就會來把孩子帶走,交給兒童保護部門,兒童就會得到最好的保護。如果是父母失職,父母也不能拿回孩子,他們不但失去監護權,甚至會被關進監獄。

經過從7o年代至今的制度完善,美國雖然有很多流浪漢和乞丐,但流浪兒童的身影只能在《獵人之夜》(1955)等電影中看到了。

也許有人會說“你知道就好,黑暗存在於全世界,美國的兒保機制也不是一蹴而就,中國還需要展。”

我同意你,那就展啊。

我們這個民族,從來不是一個自私自利,對孩子漠不關心的民族。

中國是世界上最早設立孤兒院的國家之一,早在15oo年前南北朝時代就開設收容養育孤老和孤兒的“孤獨園”。更早的23oo年前,孟子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更更早的25oo年前,樊遲問仁,子曰“愛人。”

事關老幼無小事,一個國家怎麼樣要看它對待老人和小孩怎麼樣,這是古人早已有了的定論。

所以我一度以為中國什麼都可以落後,卻決不落後在兒童保護方面。然而現實給了我一巴掌,國家不作為,路人也多不作為,我當時幾乎失去理智,但經過一番交流,我理解了路人們,因為背後有它的複雜和悲哀。

在他們行動之前,一個實際的問題先阻攔在他們面前當我伸出援手,我會有什麼麻煩?

在美國,路人也就是打一個電話,其餘的後續工作有機制負責。而在中國大部分地區,並不是打一個電話就能解決,11o有可能不出警,警察來了有可能只是驅趕童丐,現行的兒保部門有可能互相推卸,涉及的黑勢力有可能事後報復,毀掉你的生活,甚至當場就圍毆你、圍住你訛錢,使你陷入一場代價高昂的麻煩。

這樣的現實阻礙著人們的勇氣,消耗著人們的愛心。

時間一長,好人沒好報的事端一多,社會就有了一個可悲的觀念“事不關己,高高掛起。”小人言!我遊逛中文網路,最是厭惡諸如此類的小人言,“路見不平,拔刀相助”去了哪裡?放任小人言橫行,則皆世小人也。

為什麼會覺得童丐可以存在?幾歲大的殘疾孩子沿街乞討沒什麼大不了?何時才是大不了,當你的孩子被賊人拐走了,扳斷了手腳扔在街上討錢,才是大不了了嗎?

這不對!無論那些孩子和那些乞丐是什麼關係,這樣不對,孩子不是包括父母等誰人的工具,他們是一個個活生生的個體。

因為現實和觀念的雙重失效,一個路人沒有對孩子伸出援手,可悲卻可以理解。但他不應該說甚麼“事不關己,高高掛起”,他應該不滿,應該羞愧,對這種現狀的、對國家的和對自己的,應該說“我不想繼續這樣了。”

這樣的想法越多,其中總有人會實際行動,像廣州白雲區的那群普通市民,像我。

當整個國家和人民都有這樣的意識以及行動,事情就好了,這才是展。

而不是什麼都不去想,不是當鴕鳥的逃避問題,不是拿他國的問題來掩蓋,不是連一聲“我不滿意有流浪兒童”都不捨得去說,不是感覺痛心和無奈就錯覺自己盡力了。

不要再說“事不關己,高高掛起”,即使現實的困難重重,也要堅守正道,道之所在,雖千萬人吾往矣。

子曰“君子欲訥於言而敏於行。”說再多不去行動終究無用,我將成立一個專門救助中國流浪兒童的慈善基金會,與中國民間兒保機構合作推動中國兒保大業的展。願吾之天真,能多讓幾個孩子的臉蛋重現笑容,多讓幾個破碎家庭重響歡笑。

也願中國各界名人共舉此事。古之士紳多好慈善,富人有更大的社會責任是一個古今共識,但慈善在當代中國亦如初生小草一般稚嫩,難以尋見。呔!富人名人飲飽食醉之餘,捐助回饋社會理當如此,否則一喻利小人罷。

每每到中國寺廟遊歷,必定香火鼎盛,人們把餘錢買花獻佛,以求諸願。然則,滿天神佛就是些喻利小人嗎?拜之則賜福,不拜則賜罰?佛教人普渡眾生,這個眾生不包括孩童乎?佛陀割肉喂鷹,爾割點餘錢給慈善又何妨?

我有一《論語》贈予諸君,王孫賈問曰“與其媚於奧,寧媚於灶也。何謂也?”子曰“不然。獲罪於天,無所禱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