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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者之書(出書版) 第10節

放學回來的胖胖,一蹦一跳。每次走過這條黑黑的小路的時候,他總是認為自己會碰見什麼奇怪的東西,所以他大聲地唱著歌,給自己壯膽。突然,胖胖被絆了一下。他定睛一看,居然是一雙人腳!“鬼啊!”胖胖瘋了似的往回跑,不顧一切地衝進了保安室。

夏曉曦的父母哭得幾乎昏死過去,一旁的警察在不斷地安慰。

“她這麼小!怎麼會自殺?肯定是有歹徒殺害了她!”夏母歇斯底里地叫道。

“本來就不是自殺。但是,現場周圍沒有第二個人的足跡,而且周圍物品上也只有死者一個人的指紋。”聶之軒在一旁說,“關鍵問題是,死者身上沒有任何損傷,尤其是口鼻、頸部沒有損傷,但是窒息徵象明顯。結合周圍散落的這些魚皮花生米,不僅可以排除是他人所為,更是可以確定這應該是一起意外事件。她是被哽死的。如果家屬仍不願意相信,可以申請解剖,我猜想,她的氣管裡一定有一粒魚皮花生米。”

雖然不願意相信法醫的判斷,但是大量的事實擺在面前,聶之軒說的,確實是真相。

案情×剖析

哽死

機械性窒息死亡有很多種方式。老秦在前文中列舉了溺死、縊死、勒死、捂死、扼死。

相對於扼死肯定是他殺、縊死多見於自殺等說法,老秦今天介紹的機械性窒息死亡多見於意外。

這種死亡被稱為哽死。

哽死是指異物進入氣管,堵塞呼吸道,阻礙氣體交換,所引起的機械性窒息死亡。在法醫學實踐中,哽死多見於意外,而且多見於孩童或者醉酒的人。能引起哽死的“異物”可以是任何物件。外源性的異物多見食物、果殼(核)、藥片等,內源性的異物多見嘔吐物和血。

這些異物是怎麼進入呼吸道的呢?

咱們先說說咽喉部位的一個東西,叫作“會厭”。

人的咽喉是食物和空氣的必經之路。食物由口腔嚥下後,經咽喉部進入食管到胃,空氣則從口鼻腔吸入,透過咽喉部進入氣管到肺。頸段食管和氣管一後一前並行,為什麼食物和氣體各行其道,有條不紊,互不干擾呢?那是因為有會厭這個咽喉裡的指揮系統。會厭在舌頭根部後方,喉腔入口的前面,像一片樹葉挺立於舌根部,向上。會厭由會厭軟骨作架,其表面是一層粉紅色的疏鬆黏膜,黏膜下埋藏有血管和神經。其神經與中樞神經相連線。會厭一側與舌根相對,叫會厭舌面;另一側與喉腔相對,叫會厭喉面。會厭像鐵路上的岔道指揮一樣,在神經系統的支配下,做挺起和後傾的動作,使吞嚥和呼吸配合得十分默契。

但是,孩童、老人或者麻醉、醉酒的人的會厭有時候會“失效”,這時候就可能把異物吸入氣管,從而危及生命。當然,會厭可能失效的絕對不僅僅是孩童或者麻醉、醉酒的人。即便是清醒的成年人,在某些外界因素存在的情況之下,會厭也有可能失效。比如嗆水就是其中的一種表現。

雖然哽死大多見於意外,但是偶爾也會見於自殺和他殺。有的時候雖然是意外,但是也有人會為此承擔法律責任。

比如,電視上經常會放強盜用軟布塞住被害人的嘴,有的時候因為塞得過深,軟佈會進入咽喉並且堵塞呼吸道,這種哽死即是他殺。

再比如,有一起案件,色狼強姦一名醉酒女性的時候,受害人因為腹部受壓,發生嘔吐,但因為不能翻身,嘔吐物被吸入氣管,從而哽死。這也算是他殺。

問題來了,在哽死案例中,如何分辨自殺和他殺呢?

還是那句話,對於死亡方式的判斷,絕對不能僅僅依靠法醫,而應該是多警種相配合。

以前文所述的案例作為例子,對於一個哽死的人,首先要對死者屍體進行全面的檢查,任何損傷都不能放過。在排除藥物、酒精、顱腦外傷等能導致昏迷、麻醉的原因之後,要考慮死者是否存在威逼傷、抵抗傷和約束傷。更是要透過解剖來確定是什麼物體導致的哽死。當這些工作做完之後,還要結合一些其他的工作結果來判斷。

比如現場勘查有沒有可疑之處,調查有沒有突出的矛盾點,等等。

在排除了所有的疑點之後,顯然,一個沒有任何矛盾點的事件,一個沒有任何疑點的現場,一個清醒的人是不可能被別人硬塞異物而正好沒有吞嚥反而堵塞了呼吸道的。那麼,這樣的案件,即便不確定是意外或是自殺,至少可以妥妥地排除他殺。

自救×小劇場

小白:“師父,這屍體太臭了,我想吐。”

聶之軒:“保持側臥位,這樣可以防止嘔吐物反流進氣管導致窒息。”

小白:“師父,你這樣一說,我覺得我更想吐了。”

聶之軒:“你是清醒的狀態,你的會厭也就非常清醒,所以這種情況導致危險的機率是微乎其微的。但如果你是被麻醉或者醉酒了,那這種情況就非常危險了。”

小白:“所以,照顧麻醉和醉酒的人,最重要的就是讓他側臥?”

聶之軒:“仰臥,是最有可能發生反流性窒息的,俯臥的話,又有可能導致口鼻腔壓閉而被捂死,所以側臥是最安全的。”

小白:“我記得《絕命毒師》中似乎有這樣一個片段,一個吸毒而意識恍惚的人,正在嘔吐,主角為了讓她死,就沒有讓她側臥,而是讓她仰臥,最後就死了。”

聶之軒:“對,她就是哽死。當然,在法醫學實踐中,哽死不僅僅是這一種情況。有的老人吃一個雞蛋黃被哽死了;一個小孩子把玻璃彈珠放到嘴裡玩,結果被哽死了……這些情況都是很多見的。”

小白:“怪不得很多兒童玩具上都寫著玩具裡含有小配件,謹慎防範兒童吞食什麼的。”

聶之軒:“是啊,作為家長,也是要注意不能給孩子玩小的玩具,要教育孩子不能將玩具放入口中。還有,即便是成年人,也有哽死的案例。在食用那些光滑的食品的時候,方法也非常重要。比如吃果凍,如果很喜歡直接吸食,就很危險,一旦控制不好,果凍可能就被直接吸入氣管而導致人哽死了。”

小白:“難道您還要我戒果凍嗎?”

第15章 第十五案 死於體罰

一夜過去,他帶孩子從醫院回家,卻發現妻子竟然保持那個姿勢睡著了。

夏曉曦是個嗜賭如命的女人。

身為全職太太的她,幾乎一有機會就會出去打麻將。丈夫是個大款,她絲毫不缺生活費,但是即便這樣,她也會經常讓幾歲的孩子一個人在家,而自己跑去鄰居家裡贏個幾百塊的。

丈夫對夏曉曦的這種行為深惡痛絕,但又毫無辦法。因為家庭的責任,因為孩子,他不能離婚。然而只要他一去工作,夏曉曦就會偷偷溜出門去。輸一點兒錢事小,把那麼小的孩子一個人放在家裡,萬一有個什麼三長兩短,可就是大事。

因為賭博的事,兩人吵了不少次架。

但是每次吵架,也最多不過就只是讓夏曉曦緩個三五天。三五天後,夏曉曦就繼續我行我素。

果然出事了。

丈夫在和客戶談生意的時候,突然接到夏曉曦的電話,說是兒子從床上跌落了下來,頭上摔出了一個大口子,血流不止。丈夫二話不說,就往家裡趕。而在路上,丈夫到黑市上買了一副手銬。

丈夫知道,這又是夏曉曦不負責任造成的後果。

回到家裡,丈夫不由分說,把夏曉曦壓倒在床上,用手銬銬住了她的雙手,然後把她反吊在窗框之上。

“我看你還有沒有本事再跑!”丈夫怒吼著,抱著孩子衝向了醫院。

“不要這樣!不要這樣!這樣我好難受!”夏曉曦哀求著,但是卻沒有換來丈夫一絲絲心軟。